喜报 | 河套文化生态(巴彦淖尔市)保护实验区入选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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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公布

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非遗及其孕育发展的人文环境、自然环境的区域性整体保护,3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第四批7个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

经盟市推荐、评审答辩及考察评估等程序,决定将杭盖草原牧业文化生态(科右前旗)保护实验区、农牧文化生态(通辽市)保护实验区、游牧文化生态(阿鲁科尔沁旗)保护实验区、察干伊德文化生态(正蓝旗)保护实验区、黄河文化生态(托克托县)保护实验区、河套文化生态(巴彦淖尔市)保护实验区、骆驼文化生态(阿拉善盟)保护实验区列为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下一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将按照非遗“一法一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开展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同时,推动盟市出台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管理机构,落实各项保护措施。

在巴彦淖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经巴彦淖尔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积极申报、组织专家评审修改和分管领导两轮答辩以及自治区文旅厅专家组的严格审查和实地调研后,河套文化生态(巴彦淖尔市)保护试验区成功入选第四批自治区级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

巴彦淖尔市将继续深化非遗保护工作,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和管理,推动非遗与旅游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助力打造北疆文化品牌,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巴彦淖尔市也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校对:金欢、倩妮乐

初审:马伟、郝慧乔

复审:张斌、吴建锋

终审:李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