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通过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少于30万元人民币,以证明企业的经济实力和稳定性。
3、导游团队:旅行社需至少配备3名持有导游证的专职导游人员,他们将是您团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4、经营管理人员:至少需有1名经理人员和1名计调人员,且两者均需具备旅行社从业经历。
5、经营场所: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米,且为商业用房,不得是居住类型的楼房。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6、办公设备:旅行社需配备办公桌椅、电脑、两部固定电话、传真机、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确保业务顺畅进行。
7、质量保证金:按照规定,旅行社需向文旅局指派的指定账户缴纳质量保证金,国内旅行社。
8、为20万元人民币。该保证金可在经营满三年以上且无任何违规记录时取出一半。注:北京地区可由相应保额的保险单抵消。
9、财务管理:旅行社需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业务流程等,以确保企业合规经营,提高服务质量。
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设立申请书:详细阐述公司的设立背景、业务范围及发展规划等。
2、公司章程:明确公司的组织架构、股东权益及利润分配等事项。
3、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证实公司拥有合法的营业场所。
4、法定代表人及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履历表:展示相关人员的从业背景和管理能力。
5、导游人员的资格证书及劳动合同:证明公司已配备合格的导游团队。
6、质量保证金存款证明 / 旅行社保险保单。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审批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至所在区县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2、区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报至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3、市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4、获得批准后,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