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港运营支持政策
1. 新增邮轮奖励
• 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为母港的邮轮公司,单船全年运营母港航次≥30次且新增邮轮数量,每增加1艘奖励50万元;若新增邮轮为首次以该港为母港运营,额外奖励30万元。
• 条件:需连续两年运营母港航次≥80次,次年航次增长按比例追加奖励(最高100万元)。
淡季运营补贴• 淡季运营邮轮按载客量分档奖励:载客量>4000人/航次奖2万元;2500-4000人/航次奖1.5万元;<2500人/航次奖1万元。
二、新航线开发与游客引流激励
3. 新航线奖励
• 新开发以宝山为母港的航线,当年累计运营≥10个航次,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入境游客输送补贴• 组织非大陆游客入境:每航次每人补贴10元;年度累计≥2.5万人次,额外奖励50万元。
• 组织游客入住区内酒店:根据酒店价格水平,按20-50元/人次奖励。
三、绿色能源与安全保障
5. 岸电改造补贴
• 对完成岸电设施改造并成功使用的邮轮,按改造费用10%补贴,单船最高60万元。
邮轮保险支持• 购买“邮轮取消延误综合保险”的邮轮公司,按实际保费5%给予补贴。
四、产业链配套与综合服务
7. 物资采购与货柜转运奖励
• 以宝山为物资配送中心的企业,年采购额≥6000万元,按超量货值的2%奖励(最高100万元)。
• 国际货柜转运量分档奖励:50-100柜奖10万元;100-200柜奖20万元;≥200柜奖40万元。
口岸联检部门奖励• 对保障邮轮顺利靠泊、提升游客满意度的口岸联检部门,给予专项奖励。
五、企业总部与资本市场支持
9. 总部经济扶持
• 邮轮总部或功能性机构落户,最高奖励300万元;购置或租赁办公用房补贴最高600万元。
上市融资激励◦ 完成股改、上市辅导、成功上市分阶段各补贴100万元;上市后3年内投资额超1亿元,按实际投资额2‰追加奖励(最高100万元)。
政策亮点:覆盖运营、创新、环保、人才全链条,单项目最高补贴可达500万元(如技术改造),特别重大项目支持“一事一议”无上限。
适用对象:需在宝山区注册纳税,符合邮轮旅游、制造、配套服务等产业方向。
数据来源:宝山区发改委、滨江管委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