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硬措施”推动旅居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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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紧紧围绕打造“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目标,出台支持旅居产业发展“硬措施”,优化房地产市场,加强服务保障,营造旅居洼地,推动旅居产业高质量发展。

嵩明县距昆明主城区约40公里,常住人口43.12万人,这里四季如春,人文荟萃,素有“花灯之乡”“龙狮之乡”“兰茂故里”等美称,是国家卫生县、国家园林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云南省美丽县城,发展旅居产业得天独厚。

为了打造旅居嵩明品牌,嵩明县出台优化房地产“十条”措施以及县级文旅赋能“黄金八条”。

房地产“十条”措施推动旅居产业健康发展。一是促进分时租赁、长租包租、家庭度假、连锁经营等模式快速形成,支持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推动“异地式养老”旅居服务发展。二是强化保障性住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盘活现有各类闲置房产,提高县域房源供给能力,按照中央、省市要求把租购并举制度落实到位,确保旅有所居。三是加强规划服务,支持建设第四代建筑、绿色建筑、智能建筑等高品质多样化的住宅产品,更好满足多样性改善性住房需求。四是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购房落户随迁子女同等享有义务教育权利,做好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参保、就医一站式服务,以“家庭医生+基本公卫服务”模式守护旅居人员健康,加快完善社区居家助老服务。

县级文旅赋能“黄金八条”主要内容包括,多元化、市场化推动文旅提质赋能项目配套扶持,鼓励发展高端酒店业和特色民宿,做强旅游市场,以有效盘活文旅资源,加强文旅产品供给,提供优质旅游服务,让旅客居有所乐、融入嵩明。

硬措施收到好效果,今年以来,嵩明县嵩阳街道、杨林镇、牛栏江镇等片区累计成功吸引上万人旅居。旅居市民带来人气、商气和财气,高峰时仅嵩阳街道龙泉社区锦绣兰苑聚集3000余旅居客,他们带火了社区商圈,兴旺了小区市场。旅居市民足迹遍布嵩明各景区景点,成为休闲旅游的消费主体,旅居产业发展风生水起,1至3季度预计带动房地产实现投资同比增长25%以上。

云南日报-云新闻记者:姜定才 通讯员:李昊

编辑:黄世俊

审核:王剑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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