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KTV是亲友相聚的热门娱乐场所。然而,许多人却不知道,在KTV里的音乐也是有版权的。未经授权播放歌曲,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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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KTV经营者因知识产权纠纷申请检察监督案件。2023年2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永胜县某KTV自取得营业执照至取证期间,在未获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向公众提供音乐作品放映服务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该KTV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但经营者王某因对赔偿金额计算时间有异议,拒绝履行。案件历经再审被驳回后,王某于2025年初来到丽江市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地玉龙县,向玉龙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
跨地区调查取证
精准固定关键证据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迅速梳理案情,发现争议焦点在于KTV的实际营业时间。为精准固定证据,检察官前往永胜县开展调查核实工作,查阅工商登记、消防许可、疫情期间停业通知等资料,并询问当地居民及行政部门,查明实际经营起始时间。同时,承办检察官联系永胜县检察院协助调查,确保证据准确全面,为后续引导和解打下坚实基础。
“背靠背”引导和解+公开听证
巧化干戈为玉帛
在全面分析案情的基础上,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如果就简单的机械化办理,容易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同时会给当事人增加新的诉累。案件办理应以定分止争、实质化解为主,检察官决定以“背靠背”的方式开展引导和解工作。
承办检察官一边同永胜县检察院一起倾听王某的困难和诉求,同时对王某释法说理。另一边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协商解决方案。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初步达成和解意向。
为巩固成果,玉龙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参与。在听证会上,检察官全面介绍案情,双方充分陈述观点。听证员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在查清事实、明确是非的基础上,对案件办理发表了意见。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同意一次性支付赔偿款3.7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法律不是冰冷条文,而是带着温度的解决方案。”
本案中,玉龙县人民检察院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巧妙运用引导和解手段,化解双方矛盾。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玉龙县人民检察院用检察智慧守护公平正义,用检察温度化解矛盾纠纷,为知识产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提醒
玉龙县人民检察院提醒广大KTV经营者,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等合法授权机构获取授权,确保经营场所内播放的音乐作品合法合规,共同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环境。
来源:丽江政法
责任编辑:吴沅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