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涉税中介“知法犯法”偷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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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涉税中介“知法犯法”偷税真相

——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偷税案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偷税案。经查,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对公账户收取经营款项后部分不入账,隐瞒收入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导致少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共计5.67万元。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对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7万元。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按迹循踪,证据确凿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大数据分析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存在隐瞒收入疑点。有的放矢,找准突破口。检查组调取了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检查期间内服务对象清单、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法定代表人杨某的银行账户流水,经分析,发现有多家服务对象向杨某私人账户打款但并未在公司账务确认收入,检查组将此作为案件的疑点进行重点核实。顺藤摸瓜,多方印证。检查组通过向该公司服务对象制发协助检查通知书,就部分银行流水具体用途不明确的疑点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取证,确定该公司通过法定代表人杨某个人银行账户收款隐瞒收入的具体事实。

知法犯法,隐瞒收入

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涉税代理机构,对税收政策和相关税法规定更加熟悉,却也更容易违规操作逃避缴纳税款。口头约定试图消痕灭迹。该公司与多家服务对象以口头约定、口头协议的方式商定服务费用,导致少确认收入81.34万元。公私账户混用隐瞒收入。该公司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代理记账、清算等服务时,要求服务对象向法定代表人杨某私人账户、对公账户分别转账付款,以达到隐瞒收入目的,从而进行虚假申报。经查,在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杨某个人账户隐瞒收入126.35万元、对公账户隐瞒收入6万元,合计少记含税营业收入132.35万元。

说理执法,促进遵从

在案件查办期间,该公司相关人员对杨某个人账户收款隐瞒收入的疑点线索拒不承认,声称该部分款项属于个人借款,不属于公司收入,存在侥幸心理。对此,检查人员采用“说理式执法”,拿出有力证据告知其拒不配合检查的违法后果。

在大量证据面前,在检查人员执法温度的感染下,公司相关人员态度开始转变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承认了通过法定代表人私人账户收款隐瞒收入、逃避纳税的全部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税务总局丽江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丽江润众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追缴少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1.77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发布时间:2025-06-27 17:26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