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文旅广电局关于公布鞍山市旅游投诉举报平台和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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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畅通游客诉求渠道,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现将鞍山市旅游投诉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旅游投诉受理范围

依据《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第八条 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一)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二)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四)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二、旅游投诉途径和方式

1.鞍山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412-12345。

2.现场投诉举报:鞍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第五大队,地址:鞍山市铁东区长青街3号。

广大游客在出行前,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详细的旅游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在旅游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通过上述投诉渠道进行投诉,维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