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的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市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梯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及《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有关规定,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推荐、材料审核、专家评审、评委会审议等程序,提出了衡水市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拟认定名单(共6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8月31日至9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受理单位: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中心街南头市文化艺术中心综合楼A区三楼文化遗产科
邮政编码:053000
电子邮箱:hbshwh0318@163.com
衡水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