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游重要通知
如果你有想法或建议,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参与:
发送邮件至:
sxsfgwjtc@126.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单位
+山西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
管理办法建议”
邮寄信函至:
9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发改委获悉,为规范全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省发改委草拟了《山西省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截止时间为9月12日。
🎫 哪些价格受规范?
景区门票:
指进入景区参观游览所收取的费用。
相关服务价格:
包括讲解、游乐设施、景区内交通(观光车、摆渡车、索道、游船等)及配套停车场等服务收费。
政府定价/指导价:
适用于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
(如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
文物保护单位等)的门票、交通及停车费。
市场调节价:
景区讲解、其他选择性服务,
以及非公共资源建设的
景区门票和服务,
由经营者自主定价。
多日票景区须同时售卖单日票,保持合理比价。
临时展览原则上应免费,如确需收费,不得捆绑销售,且须提前1个月公示。
政府定价景区须对以下群体实行门票优惠:
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
军人及遗属、退役军人、宗教教职人员、消防救援人员、公安民警、学生等。
每年5月19日(中国旅游日)
和9月27日(世界旅游日)
鼓励景区推出更多促销措施,
如联票、月票、家庭套票、团体票等,支持“本地游”和免费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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