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园法将于26年1月1日实施,贡嘎、祁连山、太行山有些路线以后不能随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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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户外群里看到一条消息:2025年9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国家公园法》,该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这意味着,国家公园将从此前的试点、探索,进入全面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为什么要设立国家公园?

近几年,国内“户外热”不断升温,走进自然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自然保护与户外发展的关系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按照法律的规定,国家公园体系将把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最独特、最精华的部分纳入严格保护范围。这不仅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守护自然遗产的重要举措,也将深刻影响未来的户外活动方式。

小编虽然常常去户外,但对国家公园的了解依然属于空白地带。其实,早在2015年,我国就已启动国家公园体制试点。2021年正式设立首批5个国家公园:

三江源国家公园

大熊猫国家公园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

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

武夷山国家公园

2022年,又明确了49个国家公园候选区,正逐步建设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公园体系。

这些候选区里,很多地方正是户外人心中的“圣地”:秦岭、祁连山、香格里拉、伊犁河谷、天山、贡嘎、黄河口、昆仑山、冈仁波齐、珠穆朗玛峰……名单里一个个熟悉的名字,让人既兴奋又心怀敬畏。

对户外人的影响

很多户外线路都包含在国家公园候选区体系内。比如伊犁河谷的喀拉峻和夏特古道,香格里拉的人生第一座雪山——哈巴雪山,贡嘎周围的贡嘎环线、那玛峰等,甚至洗涤心灵的朝圣之旅冈仁波齐转山……未来,这些路线的管理和进入方式,或许都会发生变化。

那么,《国家公园法》中哪些条款和我们息息相关呢?

核心保护区: 除法律列举的个别情况外,禁止一切人为活动。(第27条)

一般控制区: 只允许开展法律明确允许的活动。(第28条)

价格机制: 国家公园区域内的景区门票和配套交通工具等,将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第42条)

违法后果: 在核心保护区或一般控制区违法修建设施、违规活动,将面临最高500万元的罚款,甚至需承担修复生态或刑事责任。(第55、56、61条)

更多详细的法律法规可参见此处。

作为一个常年混迹户外的爱好者,我在读到这些内容时,心里其实是矛盾的:一方面,有些经典线路未来或许会受到限制,甚至可能不能再随心所欲地进入;另一方面,这也是保护自然、保证户外活动可持续性的必要之举。要是能考核一些资质申请进入也好啊!

如果你也是一名户外、旅游爱好者,对于此规,你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