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凌晨2时28分,永胜县仁和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刚刚在仁和镇街上临福超市对面有人无缘无故踢我,我现在很生气,请你们来处置一下。”接警后,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但嫌疑人已逃离。
经了解,李某才与杨某德在新大街家家福超市门口时,遭到嫌疑人李某三酒后滋事。李某三先用脚踢打李某才,在李某才报警后,又对其连打两巴掌。出警民警随即调取相关监控并走访证人,固定证据。经查,李某三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目前,其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00元。
此外,自2025年8月以来,仁和派出所多次接到杨某华酒后拨打110的报警电话,但经核查均无违法犯罪线索或紧急求助情况。民警多次对其开展普法宣传,明确告知不得恶意报警扰乱公安机关接处警工作。
然而,9月10日杨某华再次酒后恶意报警。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到场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但在9月11日,杨某华再次醉酒拨打110,扰乱正常接处警秩序。其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