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一城四镇三村”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获省政府批复实施,为全面系统保护海南历史文化遗产,加强保护管控与传承利用提供规划引领。
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孟维华介绍,近期,海南省“一城、四镇、三村”——即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三亚市崖城镇、儋州市中和镇、文昌市铺前镇、定安县定城镇四个历史文化名镇,以及三亚市保平村、文昌市十八行村、定安县高林村三个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已正式获得省政府批复,这标志着海南省历史文化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规划提出,要保护规划区域内的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类历史文化遗产,其中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自然环境风貌、文化线路、历史环境要素、农业文化遗产、古树名木、古镇古村、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革命遗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少数民族文化和其他优秀传统文化。
规划提出,将构建“三区三级”管控体系 实施分类保护,推进差异化保护措施。
明确保护原则和重点保护对象。规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强调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利用、融合发展,保持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确定了各具特色的保护对象。例如,海口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重点保护七井八巷十三街的传统格局、具有南洋风格的骑楼传统建筑以及人文地标琼台书院等文化遗产,彰显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
构建“三区三级”管控体系,形成完整保护框架。坚持整体保护理念,建立“市域—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文物古迹”“镇域—历史镇区—文物古迹”“村域—古村—文物古迹”层层递进、各具重点的保护层次。从建设内容、体量、高度、色彩、材质、风貌等方面,分别明确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环境协调区的建设控制要求,形成分区分级、统筹衔接的管控机制。
实施分类保护,推进差异化保护措施。针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不同类型的历史文化遗产,分别制定保护策略,突出原真性、完整性与可持续性。如保护传统山水格局,突出与自然相融相生的人居环境特色;保护历史街巷,保持传统的位置、走向,并要与历史风貌相协调;保护历史建筑和文物古迹,建档挂牌,坚持保护第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加大宣传与融合力度,充分释放其内生活力。
提升改造基础设施,探索活化利用路径。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完善供水、供电、通信、燃气、防灾等基础设施,增加卫生、文体、托育、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优化道路交通系统、增加绿地开敞空间,提升公共空间品质,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焕发新活力。(记者 林道亨 编辑 邹宇 李小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