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完善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南省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工作。经推荐、申报、调研、材料审核、专家论证评审等程序,确定了宁远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共13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天(2025年9月26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提出。
受理单位:宁远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地址:宁远县委党校大院内文化馆二楼
邮政编码:425600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宁远县第九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