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因超速行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前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于9月29日起,在辖区重要路段启用2处区间测速和2处定点测速设备开展测速执法工作,限速值为70公里/小时(70km/h),具体点位如下:
一、区间测速设备位置:
1.查干湖大路0Km+100m至查干湖大路8Km+800m
2.查干湖大路8Km+800m至查干湖大路0Km+100m
二、定点测速设备位置:
1.查干湖大路0Km+100m
2.查干湖大路8Km+800m
请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切勿超速行驶、强超强会,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车,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前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