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十一”国庆假期、中秋将至,大型音乐节也将在莆田举办。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诚信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打造“放心游莆田”品质高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温馨提醒如下:
一、严守价格法规,依法诚信经营
1.各经营者须严格遵守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相关规定,严禁超标准收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者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合理制定价格,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2.禁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或通过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诱导消费。
二、恪守理性定价,落实明码标价规定
各旅游行业经营者要遵循公平合法原则,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生产成本、市场供需、社会承受能力,制定公道合理的价格,不借“十一”旅游旺季、音乐节人流量暴增之机坐地起价、跟风涨价、哄抬价格。
1.住宿行业:宾馆、酒店、民宿等须在线上线下渠道显著位置公示客房类型、实时价格、计价方式及退订规则,订单生效后不得擅自毁约或加价,杜绝“模糊标价”“临时加价”。
2.餐饮行业:菜单、价签须标明菜品主料、重量及计价单位,不得使用“时令价”等模糊表述,外卖打包费需单独明示。
3.景区及延伸服务:景区门票、观光车等政府定价项目须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落实特殊群体优惠政策;景区内商品不得私设“园中园”或变相涨价。
4.交通及停车服务:客运、网约车、停车场等经营者须公示收费标准,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收费。
三、规范促销行为,禁止价格欺诈
1.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诱骗消费,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谎称政府定价等。
2.开展促销活动时,应真实准确标示活动信息,限时折扣、附加条件等需显著标明。
3.不随意降低广告宣传承诺提供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
四、违法责任与投诉举报
1.对未明码标价行为,最高处5000元罚款;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行为,最高处50万至300万元罚款。
2.消费者若发现违法行为,请保存凭证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高效处置。
以上温馨提醒,希望广大经营者积极响应,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行为。各部门将持续加强巡查,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
“和美莆田、爱在深秋”,让我们携手共创“妈祖故里·灵秀莆田”良好形象,让八方游客留下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