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各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为积极营造“放心消费在福建”的良好氛围,维护我市文旅市场秩序,现就2025年国庆中秋两节期间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提示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合理制定价格,落实明码标价,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二、认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
深入推广霞浦县“全省明码标价规范试点”经验,将明码标价要求覆盖“吃、住、行、游、购、娱”文旅全产业链条,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规范重点行业价格行为
1.各经营单位在开展月饼、酒水等应节商品促销活动时,自觉规范价格行为,明码标价,不得出现“天价”月饼和过度包装行为。
2.旅游住宿业经营者应按照“经营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合理定价,线上线下价格一致;应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布当日客房价格,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严禁实施价格欺诈,严禁利用国庆旺季哄抬房价或对线上生效订单任意“砍单违约”。
3.旅游饭店餐饮行业经营者应落实“餐前确认”制度,对菜品进行明码标价,明确菜品价格、计价单位、规格、加工前重量等信息,并经消费者现场确认后下单上菜,禁止“天价菜单”“阴阳菜单”。
4.景区景点、停车场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政策及其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规范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实行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景区、停车场,严格执行价格标准及相关价格政策。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要参照周边合理定价。严禁通过销售联票、强制代收保险费及其他乱加价、乱收费。
5.旅行社、导游要以“强迫购物、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不规范签订合同”为自查重点,切实规范经营和执业行为;要严格执行“一团一报”制度,及时、全面、准确地在“全国旅游监管与服务平台”填报团队信息、签订或上传旅游合同,实现旅游团队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相关经营者应对照上述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不整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和文化旅游部门将从重查处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有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资料,并及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宁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宁德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