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刘引红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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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长治市刘引红荣获“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子县文化馆三级演员刘引红

荣获“牡丹奖”表演奖、“群星奖”“中部六省曲艺大赛一等奖”“全国鼓书学术邀请赛金奖”等诸多奖项。远赴法国、韩国、日本等地参加中外文化交流活动。随文艺小分队下乡进村演出,传播和教授长子鼓书,积极带徒传艺。

编辑:贾霄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