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旅游条例重磅出台 全方位开放助推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

旅游资讯 27 0

近日,《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条例》经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这份聚焦旅游开放与国际化的地方性法规,以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为目标,推出一系列突破性政策,被视为推动海南旅游业迈向更高水平开放的关键一步。

外资准入放宽 市场活力激发

在旅游市场开放层面,《条例》明确逐步放宽乃至取消外商投资旅游业限制,实现重大突破:允许在海南自贸港注册且符合条件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旅行社从事除台湾地区以外的出境旅游业务。这一举措为外资旅行社在海南开展业务开辟了更广阔空间。

同时,《条例》支持国际旅游开发和运营主体通过独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落户海南,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端酒店集团和知名管理品牌,推动酒店业向品牌化、国际化升级。

医疗旅游提速 乐城先行区担当重任

《条例》特别强调支持高水平建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据乐城管理局局长傅晟介绍,先行区将深化多语种导诊、跨境诊疗便利化服务,推进国际医疗保险结算体系建设,旨在打造世界一流的国际医疗旅游目的地。

入境便利升级 免签政策效应显现

在提升旅游服务国际化水平方面,《条例》明确实施更广泛的免签入境政策,并从境外线上预订、入境通关、金融支付、网络通信等多环节优化服务流程。目前,已有86国公民可持普通护照免签入境海南。今年国庆中秋假期,海口首次进入最受外国游客欢迎的国内城市前十,免签政策红利持续释放。

离岛免税扩容 文体产业开放

《条例》明确将实施更加开放便利的离岛免税购物政策,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免税购物目的地。同时鼓励引进国际高水平演艺、体育、电竞赛事,允许外国投资者设立演出经纪机构和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并首次提出可设立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文艺表演团体。

人才支撑强化 推动转型升级

针对国际化人才短板,《条例》鼓励引进和培养旅游领域急需紧缺的国际人才,支持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在海南合作或独立办学。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何彪认为,这些政策将助力海南旅游从“流量经济”向“留量经济”和“品牌经济”转型。

此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自贸港在旅游领域率先实施的压力测试全面展开,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也为全球资本和游客描绘出更开放的海南新图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