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旁的地笼!盐城投诉无效,保护区称在边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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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20米一个地笼,两百米内上百条——这不是在偏远渔村的野河,而是江苏盐城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警示牌旁。当盐城本地人张先生再次站在那块写着“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禁止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的牌子下,看到水沟里密密麻麻的“绝户网”时,他想起了上次投诉后有关部门“安了门禁止外人进入”的承诺。可这次,保护区的回应比地笼更让人心寒:“在边界外。”

一、“绝户网”围猎的,不只是鱼虾

地笼,学名“定置串联倒须笼”,因网眼极小、捕获不分大小,被渔民称为“绝户网”。农业农村部2021年就将其列为“禁用渔具”,明确规定“严禁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等重点水域使用”。可在大丰麋鹿保护区的警示牌旁,这些“绝户网”却成了“常客”。

张先生的描述带着无奈:“九十月份鱼虾长大成熟,就有人来放地笼。上次投诉后安了门,我以为没事了,没想到这次回来,两百米内又是上百条。”他镜头里的地笼,锈迹斑斑的铁丝骨架在枯水期裸露的泥地上蜿蜒,倒须口张着,像无数个等待吞噬生命的嘴。

这些地笼的危害远不止“绝户”。盐城黄海湿地是全球八大候鸟迁徙通道之一,大丰麋鹿保护区更是湿地生态的核心。每年秋冬,丹顶鹤、东方白鹳等数万只候鸟从西伯利亚飞来,在此补充能量;麋鹿作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其野外种群的恢复依赖湿地丰富的水生生物。而地笼的存在,正从根基上切断这条食物链。

“鱼虾被捞光了,候鸟吃什么?小麋鹿冬天要啃食水生植物的根茎,地笼把水底翻得乱七八糟,植物还能长吗?”张先生的疑问,道出了生态系统的连锁反应。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2023年的研究显示,湿地水生生物减少30%,会直接导致候鸟停留时间缩短50%,雏鸟存活率下降40%。这些数据背后,是地笼对生态链的“精准打击”。

更讽刺的是警示牌上的文字:“本区域为江苏省生态红线管控区,一切行为不得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当“红线区”内的警示牌旁出现地笼,“边界外”三个字,成了最刺眼的注脚。

二、“边界外”:生态保护的“橡皮擦”?

保护区工作人员的回应看似合理:“大牌子左手边是保护区边界,地笼在右手边,不在范围内。”可生态系统什么时候认过“边界”?

翻开大丰麋鹿保护区的规划图,其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边界以经纬度划分,外围是地方管辖的滩涂。但现实中,湿地是流动的:潮水涨落不会看边界,鱼虾洄游不会查界碑,候鸟觅食更不会“扫码打卡”保护区。中国湿地保护协会副秘书长李琰曾指出:“滨海湿地生态系统是连续的,就像一张网,抽走任何一个节点,整张网都会松动。”

“边界外”的逻辑,本质是将生态保护切割成了“我的地盘”和“你的地盘”。可地笼所在的位置,距离保护区实验区仅200米——这个距离,对能飞10公里觅食的丹顶鹤来说,不过是翅膀扇动几下的功夫;对洄游的鱼虾而言,更是朝夕可达的水域。当“边界外”的地笼将鱼虾捕尽,保护区内的动物就成了“无米之炊”。

这种“划界而治”的漏洞,在多地生态保护中反复出现。2024年,山东黄河三角洲保护区也曾曝出“核心区外300米存在非法养殖”,回应同样是“不在保护区范围内”。直到央视曝光后,跨区域联合执法才清理了养殖池。这背后,是“条块分割”的监管体系:保护区管“内”,地方管“外”,可生态问题从不管“内外”。

更值得追问的是:“边界外”是否属于“生态红线管控区”?根据《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生态红线管控区的范围通常大于自然保护区,涵盖重要湿地、水源涵养区等。张先生拍摄的警示牌明确写着“本区域为生态红线管控区”,而地笼所在位置就在警示牌旁——即使不在保护区“界内”,若仍在“生态红线管控区”,就应适用“禁止破坏渔业资源”的规定。

这里的模糊地带,成了监管的“灰色区域”:保护区称“归地方管”,地方可能说“找保护区”,最终谁都没管。正如一位基层环保志愿者的感慨:“生态红线是画在地图上的,可执行起来,却像用橡皮擦过一样,边界随时能‘调整’。”

三、从“安了门”到“又有笼”:监管为何成了“雨过地皮湿”?

张先生的经历戳中了更深层的问题:“上次投诉后,有关部门来处置了,还安了门禁止外人进入。”可门是安在了保护区“内”,却没挡住“外”的地笼。这种“头痛医头”的监管,注定是“雨过地皮湿”。

非法捕捞为何屡禁不止?利益驱动是主因。盐城黄海滩涂的野生鱼虾价格不菲,一条地笼成本仅50元,却能日均捕获10斤鱼虾,利润超200元。而监管的“滞后性”让捕捞者有恃无恐:“他们来查就收,走了再放,反正抓不到现行。”

更关键的是“长效监管”的缺失。目前,保护区的巡护力量主要集中在核心区,实验区每周巡查2-3次,外围滩涂则依赖地方自然资源局的“季度执法”。这种“间歇性”监管,给了捕捞者可乘之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王芳指出:“滨海湿地监管需要‘网格化’,但现实是‘保护区-地方-社区’的协同机制没打通,你巡你的,我管我的,空白地带自然成了地笼的‘自留地’。”

投诉后的处置也显露出“运动式”治理的痕迹。张先生说“安了门”,可门只能防君子,防不住想钻空子的人——毕竟地笼放在“边界外”,门内的人管不着,门外的人懒得管。这种“处置-反弹”的循环,在多地非法捕捞案例中都有体现:2024年浙江钱塘江流域,地笼清理后3个月就反弹,原因正是“缺乏后续巡查”。

监管的“最后一公里”,卡在了“责任模糊”上。根据《自然保护区条例》,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区内保护,地方政府负责区外协调。可“协调”二字太空泛:谁牵头?谁执法?谁担责?当张先生的投诉从保护区转到地方自然资源局,再到乡镇渔政,流程已过去7天——足够地笼“收获”几轮鱼虾了。

四、野生动物的“无声抗议”:当生存空间被“边界”挤压

在大丰麋鹿保护区的野放区,红外相机记录下令人心酸的画面:一只雄性麋鹿在水边徘徊许久,最终只吃到几根枯草;三只小天鹅在浅滩盘旋,找不到鱼虾后落寞飞走。这些“无声的抗议”,比任何数据都更直观。

麋鹿的野外种群恢复,是中国生态保护的骄傲。从1986年的39只,到如今野外种群超2000只,靠的是湿地生态的完整。而湿地生态的核心,是“水-鱼-鸟-兽”的共生:水生植物为鱼虾提供栖息地,鱼虾喂饱候鸟,候鸟的粪便滋养植物,植物又为麋鹿提供食物。地笼的存在,恰恰掐断了“鱼”这个关键环节。

“绝户网”的危害早已被科学证实。农业农村部2022年《关于加强渔具管理的通知》明确:“定置串联倒须笼属于禁用渔具,会导致幼鱼、虾蟹等非目标物种捕获率达60%以上,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可持续性。”而在湿地生态中,这些“非目标物种”正是候鸟和麋鹿的“口粮”。

更长远的影响在于生态链的断裂。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研究员陈克林曾警告:“滨海湿地是‘生态缓冲器’,水生生物多样性每减少10%,湿地固碳能力就下降15%。”地笼对水生生物的“扫荡”,不仅威胁动物生存,更削弱了湿地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这是比“边界内外”更宏大的命题。

候鸟的迁徙路线不会说谎。东亚-澳大利西亚迁徙路线上,已有20%的候鸟种群数量下降,其中勺嘴鹬从2000年的800只锐减至2023年的260只。这些数字背后,是一个个被地笼、围垦、污染破坏的“觅食驿站”。大丰麋鹿保护区作为路线上的“关键节点”,若连“边界外”的地笼都管不住,迁徙通道的完整性从何谈起?

五、破局:生态保护需要“无边界”思维

面对“边界外”的地笼,真正的答案不在“归谁管”,而在“一起管”。生态保护从不是“单打独斗”,需要打破“条块分割”,建立“无边界”的协同机制。

第一步是“边界清晰化”。保护区应联合地方政府,在实地设立物理界碑(如水泥桩、围栏),并通过卫星定位向社会公开边界坐标,让公众明确“哪里不能放地笼”。更重要的是,将“生态红线管控区”的范围落到实处——若警示牌所在区域属于管控区,无论是否在保护区内,都应纳入统一监管。

第二步是“监管网格化”。借鉴浙江“智慧渔政”的经验,在湿地重点区域布设高清摄像头、水质传感器,24小时监测地笼踪迹;建立“保护区巡护员+地方渔政+社区志愿者”的巡查队,实行“每周3次联合巡查”,对举报者给予奖励(如江苏泰州已试点“举报地笼奖200元/条”)。

第三步是“处置长效化”。对查获的地笼,不仅要没收,更要追溯来源——通过地笼上的标记、销售渠道倒查捕捞者,建立“黑名单”制度,禁止其进入湿地周边;对反复出现地笼的区域,由保护区和地方政府共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第四步是“社区共治化”。湿地周边的渔民是生态保护的“活哨兵”。可通过“生态护渔员”岗位吸纳渔民参与巡护,给予每月2000元补贴;发展生态旅游、湿地研学等产业,让渔民从“捕鱼获利”转向“护鱼增收”。江苏盐城射阳县已试点“渔民转产护鸟”,两年内湿地鸟类数量增长20%,这正是“利益共享”的力量。

结语:生态保护没有“旁观者”

当两百米内的上百条地笼在水中沉默,当候鸟在“边界外”的空荡水域盘旋,我们终于明白:生态保护从来没有“边界外”。那些划在地图上的红线、立在地上的界碑,若不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守护,就只是纸上的风景。

大丰麋鹿保护区的地笼事件,不是孤例,而是生态保护中“条块分割”的缩影。破解之道,在于每个人都放下“旁观者”心态:渔民不赚“绝户钱”,监管者不找“边界借口”,公众主动举报——唯有如此,湿地的鱼虾才能自由洄游,候鸟才能安心歇脚,麋鹿才能在水草丰美的湿地里奔跑。

毕竟,我们保护的从来不是“边界内”的那片地,而是人类与自然共生的未来。当最后一个地笼被清除,当“边界外”的水域重新泛起鱼群,那才是生态保护真正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