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公司“高庐·御品江城”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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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庐·御品江城”项目保证金逾期专项律师招采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高庐·御品江城”项目保证金逾期专项律师招采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四川高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名称:“高庐·御品江城”项目保证金逾期专项律师招采。
2.2 项目实施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3 实施内容:高庐·御品江城项目住宅贷款客户、逾期未还款银行划扣我司保证金进行催收。
2.4 服务期:365 个日历天。
2.5 服务要求:达到甲方要求。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持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2022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具有 1 个房地产相关的诉讼代理业绩。
3.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没有处于比选申请禁入期内(提供承诺函);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 单 位 除 外 ) ( 提 供 网 站 截 图 ) ② 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提供网站截图)。
③比选申请人所提供的比选申请文件中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没有弄虚作假(书面承诺)。
3.4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5 年10 月29 日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1月5日10 时 00 分,

5.2地点:/
报名方式及详细可在微信工重呺“律标通”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