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静乐县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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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静乐县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忻州市委办公室、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忻办发电〔2025〕17号)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听取意见,现将静乐县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请通过来访、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地址:静乐县崇文街1号

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静乐县推荐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

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静乐县拟推荐对象名单

一、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集体静乐县拟推荐对象

静乐县文化和旅游局

静乐县融媒体中心

静乐县文物保护所

静乐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忻州市文旅行业先进工作者静乐县拟推荐对象(按照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