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关于审批萨迦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萨迦县老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项目的请示》(藏文物字〔2025〕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萨迦寺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老游客服务中心09#旅游厕所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补充必要考古工作,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地下遗存。应根据现行法定文物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管控。优化设计方案,外观形式可适当简化,使其外观与建筑等级、功能相匹配,建议取消窗框装饰。补充建筑基础、给排水、电气等设计方案。涉及管沟开挖应进一步明确具体位置、范围和内容,并补充相关图纸。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