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WLKYJT20141017-1;
(三)采购人: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等,本次采购预算金额:¥80000.00元/年(大写:捌万元/年)。
三、采购项目简介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经行业主管机关2023年度考核记录合格。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供应商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
项目公告期: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项目公告期内09:00-17:00(北京时间)。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略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得转让。意向供应商必须通过公司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或现场支付磋商文件购买费用(转账时请在备注栏填写“XXX公司报名费”,磋商文件购买费用以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费仅提供财务收据,不能提供正式发票。如因流标的再次采购的,同一家供应商再次获取采购文件时,免收报名费。如因评审后项目流标的,供应商的报名费不在索赔范围内。如因特殊情况终止本项目时,供应商的报名费不在索赔范围内。如因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行为查证属实被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的,或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成交资格时,供应商报名费不在索赔范围内。
账户名称:广元市文化旅游康养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万源支行
银行账号:2309 4462 0910 0007 665
七、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略。
十、磋商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