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曹州牡丹园景区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与山东鲁野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鲁野公司”)签订的合同明确约定,“精灵动物城”在经营期间的一切事务均应事先与景区管理公司沟通协商,经双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展后续经营活动。
但是,近期我方发现网络平台上出现以“菏泽狗熊岭”、“冰雪大世界”及“精灵动物城年卡”等名义进行销售宣传的活动,经我公司核实未发现两项活动有任何建设动作,宣传图片均不属实。
经初步核查,鲁野公司在未告知更未获我方任何形式同意的情况下,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将“精灵动物城”运营权转让予第三方。相关宣传内容存在严重不实信息,涉嫌构成虚假宣传,极易误导消费者,侵害游客合法权益。我方在此严正声明:对此类项目毫不知情,从未予以认可或授权。此举已构成重大违约,我方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为维护景区声誉及广大游客的切身利益,避免您遭受经济损失与不必要的纠纷,我方特此发布风险警示:
1、任何未经曹州牡丹园景区官方正式书面确认并公告的项目及票务产品,均非景区认可项目,存在重大消费风险。
2、请务必通过曹州牡丹园景区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购买产品。
3、对于任何第三方就上述项目进行的宣传与销售,请您高度警惕,谨慎辨别,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
4、我方已就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并将视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诉讼、行政举报等一切必要措施,以维护自身权益及市场秩序。
山东曹州牡丹园景区
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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