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日照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工作。经各区县(功能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等环节,提出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40人)。
现将第六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日至22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传承人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传承人姓名、事实理由、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日照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泰安路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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