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拥有丰富的历史建筑遗产,以下是20处代表性历史建筑:
一、古建筑类
1. 方山庙(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昌乐城南10公里方山西麓,始建年代失考,元代大德年间曾重修。建筑分东西两院,占地约1000平方米,西院为庙宇,东院为住持寓所。山门西南尚存16块碑碣,记录着历次重修史实。庙内建筑为明、清时期风格,是县内唯一保存较完好的古刹。
2. 崇山祭祀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营丘镇东约10公里,海拔177米,因有石柱酷似男性生殖器官而被尊称为"石祖"。自汉代崇山上即有建筑,唐武德年间始建百子殿,至抗日战争时共建有九座大庙。据记载,崇山娘娘庙规模宏大,松柏参天,殿前有牌坊大门,大殿内供奉菩萨和送子娘娘等神灵。
3. 昭贤庙
位于昌乐城东3.5公里孤山北峰上,俗称孤山庙。北大殿阔3间,为二层砖、石、木结构,上层为文昌阁,下层供奉孤山爷。庙内曾存《敕封广陵侯碑记》残片及《昭贤庙诗》碑,清代逢农历六月初一香火盛大。
4. 玉皇庙(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昌乐县第五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之一,为古建筑类文物。
5. 东风村古楼(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6. 南岩村古民居(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乔官镇,是一处保存基本完整的明清时期两层民居楼房建筑,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二、古墓葬类
7. 木梁台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红河镇,年代为汉代,2015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冢封土高大,拥有钟鼓楼、文昌阁、送子观音宫等建筑。
8. 孤山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城关街道,年代为汉代,2015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墓基面积约1400平方米,高30米,相传为帝尧之子丹朱之墓。
9. 东肖汉画像石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经济开发区,年代为汉代,2013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0. 泊庄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鄌郚镇,年代为汉代,2013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1. 马家冢子墓群(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宝都街道,年代为东汉,2022年被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2. 东圈汉墓(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朱刘街道,年代为西汉,2022年被核定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3. 昌乐丹朱墓
位于尧沟镇后北郝村东北300米处,墓基面积约1400平方米,高30米,相传为帝尧之子丹朱之墓。
14. 岳家河墓葬群
位于南郝乡岳家河村西北角,为东周墓葬群。1977年清理发掘,面积约3000平方米,清理中、小型墓葬57座,出土文物400余件,包括铜器鼎、盘、匜、剑、戈、矛、镞等。
三、古遗址类
15. 营丘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河头乡营丘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商周,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营丘是西周时期姜太公封地,为齐国初都所在地。
16. 营陵故城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河头乡古城村,年代为东周、汉、唐,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7. 袁家庄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北岩乡袁家庄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商,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分为村北、村南、村东三区,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是研究龙山文化时期上层统治者特权的重要遗址。
18. 庞家庄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北岩乡庞家庄,年代为新石器时代、夏商,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9. 西级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北展乡西级村西,年代为新石器时代,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遗址东西约400米,南北200余米,面积约8万平方米,递次叠压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和商周文化。
20. 河西遗址(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马宋镇河西村,年代为新石器时代、商周、汉,1992年被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这些历史建筑和遗址见证了昌乐县从新石器时代至今的悠久历史,是研究齐文化、古代建筑艺术和历史文化的重要实物资料,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