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充电设施(刘万宝 摄)
关于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的
几点思考
陈志坚
一、背景认识
在我国“双碳”背景下,新能源汽车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对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带来巨大挑战,车桩发展速度与规模的不匹配,充电桩布局不均、技术瓶颈、运营效率不佳等问题较为突出。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此领域,从宏观布局、政府规划、财政补贴、充电价格、行业管理、科技创新等多方面出台政策,推动充电设施适度超前发展。在一系列配套政策的支持下,各地充电桩的建设速度加快,逐渐形成了覆盖城市、高速公路和乡村的充电网络。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简称中国充电联盟)公开数据,截至2025年3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保有量达1374.9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保有量为390万台,随车配建充电桩保有量为984.9万台。预计到2025年底,我国公共充电桩将超过400万台,车桩比接近2∶1,到2030年,我国公共+私人充电桩将超2000万台,车桩比1.5∶1(数据来源:中国充电联盟公开数据)。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和渗透率的日益提高,国内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充电基础设施配建的速度和效率以及充电技术的发展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丽江作为国家发改委确定的第二批“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也不例外,在新能源车的推广普及方面成绩斐然。据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统计数据,丽江新能源车数量增长近年来持续上升,尤其是2025年,在国家“以旧换新”和购车补助政策红利的刺激下,新能源车销售十分火爆。截至2025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1万多辆,家庭自用车辆为20多万辆,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2.3万多辆,新能源车占比近十分之一。如果就古城区而言,从城市交通实际通勤车辆数量来看,新能源车占比更多,车桩比也肯定低于全国水平。由此可预见,从社会服务配套角度来看,全市对公共充电桩的增量与增速需求相较于2024年将呈现强劲增长态势,随着政府的规划及已出台政策顺延,2026年也必将延续这一势头。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落实推动经济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来讲,地方公共机构更应首当其冲,加快推动充电设施建设,提升便民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已势在必行。如此,才能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另外,今年以来笔者因为主导参与了古城区公共机构(行政中心)能耗提升项目包装的可研编制、项目立项、施工设计等前期工作,并推动古城区机关大院停车场改造(包括新能源车充电桩、分布式光伏等设施建设)落地实施。在工作过程中,通过接触电气工程项目专家、电网专业技术人员,对丽江市内和省内其他州市已落地采用的新能源充电桩产品进行了实地查看和运营比对,对新能源车充电桩技术参数、产品型号、充电时效、国内低、中、高充电桩品牌性能、充电堆液冷、风冷前沿技术使用等作了一次全面深入了解,同时也掌握了一些当前建设各方在充电设施运维方面的模式经验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此,结合古城区正在有序推动的公共机构能效提升示范性工程项目实施和新能源车充电设施、分布式光伏建设等具体实践,现就我市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谈一些自己的认识和建议,以示后者。
二、当前丽江充电设施建设现状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规模化、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充电基础设施的供给质量与布局效率,已成为影响消费信心、制约产业可持续发展和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通过项目前期调研,当前,丽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还处于粗放式量的增长的初级阶段,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更是滞后,由点到线及面的配套布局还不容乐观,存在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布局结构性失衡。在城乡一些公共区域,虽然已完成了充电设施建设,但低功率充电桩主导了市场(60kW以下),占据绝对优势。而技术更为先进的快冲和超冲设备几乎没有,中低功率段充电桩(120kW>P≥60kW、240kW>P≥120kW)的占比较低,高功率段(≥240kW)充电桩的发展还处于萌芽阶段。当然,超快充桩的发展和普及受限于电网容量、车辆兼容性(例如仅支持高压平台车型)、投资成本过高等原因,我市在超快充桩技术的应用层面仍处于探索阶段。另外,还存在城市中心充电桩扎堆,而城际高速、乡镇覆盖不足,结构性矛盾突出的问题。这些都说明城乡公共区域充电设施结构布局与当下市场消费需求不相适应,结构布局不尽合理,充电设施配套完善度自然不会高。
二是市场供需错配。前期由于新能源车数量少导致充电设施供给不足,后期由于新能源车迭代升级而充电设施技术升级滞后,导致城乡公共区域充电设施整体利用率较低。其利用率偏低的核心矛盾主要是“需求不足”与“供给低效”并存,具体在于需求端电动车保有量低,用户充电需求分散。供给端充电桩布局集中、设备维护和技术升级不足、车型适应性差。当前公共充电桩仍以低功率为主,低功率的充电桩技术门槛较低,成本较低,适合早期充电桩普及阶段的市场需求,但难以满足当下新能源车使用者对充电设施高效、快捷、便利的实际需要。
三是存在技术瓶颈。首先是大功率快充技术瓶颈问题,主要是高电压平台的兼容性问题。当前主流快充桩功率为60~120kW,而超充桩(例如华为的600kW)需支持800V甚至更高电压平台。多数车企车型仍主要采用400V平台,电压不匹配导致充电效率下降。热管理难题还未完全解决,大功率充电时,电缆、连接器和电池的发热问题突出,需液冷充电枪、高效散热材料(例如石墨烯)等技术,但成本较高。其次,电网协同与扩容压力的问题。一方面配电网容量不足,一些城乡公共区域电网设计负载难以支撑大规模充电桩(尤其快充桩)的集中接入,需改造变压器、电缆等设施。另一方面峰谷调节需求还未得到解决,充电高峰可能加剧电网负荷波动,需智能有序充电(V2G技术)和储能系统进行缓冲,但V2G商业化应用尚处试点阶段。最后,智能化与运维短板问题。主要是故障诊断滞后,动态功率分配不足,多枪充电桩缺乏实时负载均衡算法,难以根据电网状态动态调整输出功率。支付与数据链接还是孤岛,各运营商平台互不联通,用户需安装多个App,由此造成诸多不便。
四是投资效益低。从充电设施技术层面来看,目前城乡公共区域建设的充电设施属于早期低功率充电桩,产品性能单一、技术架构滞后,导致充电时间较长,吸引车主前来充电的吸引力不强,利用率不高。运营与效益矛盾从运维层面看,充电桩利用率整体较低,区域分布不均,设备的运维成本高。户外桩受温度和湿度影响,维修响应速度慢,平均修复时间超过24h。而在大工业用电电价下,快充桩电费占运营成本60%以上,电价峰谷差利用不足。充电桩场地7×24h运维需专人值守,场地租金在核心区域占成本20%~30%,充电服务费平均0.2~0.3元/kWh,投资回报周期超5年,投资建设盈利困难。从盈利层面看,存在模式单一、投资回报周期长、政策依赖性强等问题。由于广告投放、V2G反向售电、电池检测等衍生业务尚未规模化,盈利模式较为单一。目前国内政府补贴逐渐退坡,地方的充电桩建设补贴逐步减少,一些企业盈利较为困难。还有部分地区取消了大工业用电优惠,电价政策的波动也使得运营商利润空间被压缩。个别运营商以“0服务费”抢占市场,同一区域多运营商盲目布桩,进一步拉低利用率,并带来行业整体利润率下降。
三、对推动“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的必要性及其社会意义的认识
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立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等)因其公共属性、地理分布广泛性和服务示范性,其充电设施建设对于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具有“先行先试”和“杠杆撬动”的特殊意义。本文旨在分析当前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的现状、挑战,并提出加快建设的路径建议,以期提升便民服务保障水平,助力绿色出行和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是响应国家战略与政策导向的必要举措。近几年,国家层面连续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其中特别强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要率先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破解“里程焦虑”,优化民生服务的迫切需求。随着地方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人口、城市空间、城市交通和城市规模也相应随之扩展,随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普及,当前,充电难、找桩难、排队时间长仍是用户痛点。公共机构人员密集、车辆流动性强,其内部及面向公众开放的充电设施,能有效补充公共充电网络,缓解特定区域(如政务区、学区、医疗区)的充电压力,直接提升公众,特别是办事群众、职工车主的获得感。
三是发挥公共机构“示范效应”与“杠杆作用”。公共机构的率先建设和规范运营,能向社会释放积极信号,引导市场投资信心,带动商业楼宇、小区物业等其他社会主体跟进。其建设运营中形成的标准、模式和经验,可为全社会提供可复制的样板。
四是践行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和保障新能源汽车,是深入推进“双碳”战略和“碳达峰”试点工作、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的具体行动,有利于在全社会营造绿色出行氛围和使用低碳交通工具通勤的意识。
四、新机遇下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的现实瓶颈和挑战
近年来,丽江的充电设施建设在发改部门的政策引导下,已取得初步成效,但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整体仍处于“点状布局、初级阶段”,面临一系列深层次挑战:
一是规划布局不均,供需存在错配。充电设施建设多集中于新建或条件较好的公共区域,尤其集体社区或私营停车场充电桩数量增长迅速,相反一些机关大院,老旧城区社区小区、基层单位(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办事处)覆盖率低。充电桩分布与职工、办事群众的实际充电需求热点(如长时间停留的办公区、就医等待区)匹配度有待提高,“有桩无车充”与“有车无桩充”现象并存。
二是建设运营机制不完善,可持续性存疑。普遍存在“重建设、轻运营”倾向。投资主体单一,多依赖财政资金;运营维护责任不清,部分桩位故障后修复不及时,利用率低。电费、服务费定价机制不灵活,难以吸引专业社会资本参与。
三是电力容量与停车资源双重约束。许多老旧公共机构配电容量饱和,增容改造费用高、周期长。同时,停车场地本身紧张,划拨专用充电车位面临内部燃油车占用、管理难度大等现实问题。
四是服务开放性不足,便民效益未最大化。大量公共机构充电桩仅限内部使用,或对外服务时段受限(如仅工作日开放),未能充分利用夜间、周末等闲置时段服务周边社区居民,公共资源的社会化共享机制尚未有效建立。
五是数字化管理水平不高。缺乏统一的市级或区域级公共机构充电设施管理平台,用户无法便捷查询、预约、支付,数据也未有效汇聚以指导后续规划优化。
以上问题挑战,亟需通过政策引导、技术突破和商业模式创新,构建覆盖全面、高效智能的充电网络,来支撑新能源汽车的快速推广应用。
五、 加快推动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的路径与建议
加快丽江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必须坚持“规划先行、市场主导、开放共享、智慧高效”原则,进行系统化部署,系统性推进,实现“建好、管好、用好”。
一是强化顶层设计与规划统筹。超前制定专项规划与行动计划,由发改、机关事务管理、能源、规划等部门联合,编制覆盖全市的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分年度建设目标、重点区域和保障措施。
二是推行“分类施策”与“标配”理念。 对新改扩建的公共机构项目,将充电设施配建比例作为强制性标准纳入规划审批。对既有机构,根据停车位规模、用电潜力、服务需求,制定差异化配建指南(如“十四五”期间实现具备条件机关单位充电车位覆盖率不低于20%)。
三是创新投融资与建设运营模式。推广“统建统管”与“公私合作(PPP)”模式。 鼓励由一家或多家专业充电运营商,对区域内多家公共机构的充电设施进行统一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实现规模效应和专业化管理。探索多元化投资。在财政资金引导下,积极吸引国有企业、社会资本参与。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收益分成等灵活合作方式。明确收费标准与收益分配。制定合理的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允许在合理范围内浮动。建立清晰的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公共机构资产收益和运营商合理回报,激发各方积极性。
四是突破资源条件与管理约束。推动电网协同与容量挖潜双轨并行。推动电网企业将公共机构充电设施配套电网建设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给予接入支持。推广智能有序充电,利用负荷调控技术,在不大幅增容的前提下满足更多充电需求。空间高效复合利用。利用绿地、广场的地下或立体空间建设充电站。通过智能地锁、车牌识别、加强巡查等方式,保障充电车位专用性。推动车位与电力资源共享。 鼓励相邻的公共机构、商业设施、居民小区打包形成“充电微网”,共享电力容量和停车资源。
五是全面推动开放共享与便民服务。推行“内外有别、错时共享”。 明确内部职工与外部公众的充电权益和收费标准。鼓励在非办公时间(夜间、节假日)向社会车辆低价开放,盘活闲置资源,服务社区民生。打造“一刻钟充电服务圈”。 将公共机构充电桩点位纳入城市便民生活圈建设,重点覆盖政务服务、医疗卫生、文体教育、公园绿地等群众办事、休闲停留时间长的区域。
六是构建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一体化监管服务平台。整合全市公共机构充电设施数据,实现状态监控、故障报警、数据分析、费用结算等功能“一网统管”。提升用户服务体验。将全部公共机构充电桩信息接入主流导航、充电APP,实现“一键找桩、预约充电、无感支付”。探索与“智慧机关”“城市大脑”等平台对接。
七是推动“服务”内涵的升维与延伸。要推动“建设”内涵不断深化,从“点位覆盖”到“体系化、智能化、可持续化的系统构建”,从传统的“建设”多聚焦于充电桩物理数量的增加拓展为 “全生命周期管理” 的综合性服务工程体系建设,就必须实现让服务无处不在。而要实现从“充电保障”到“人性化、生态化、价值化”的体验创造,“服务”就不应止于充电,而是以充电为起点,围绕“人、车、生活”构建高效的的价值服务生态。因此,要通过提供人性化体验服务,关注每一个使用场景的细节。要提供无感便捷服务,推广“即插即充、无感支付”,打通政务APP、社保卡等身份与支付体系。为残障人士、孕妇等提供专属预约及车位服务;要打造场景嵌入式服务, 在充电等待的 “黄金30分钟” 内,提供深度服务。例如,在政务中心连接办事预约排号系统;在医院连接就诊信息查询;在文化场馆提供数字导览、文创产品优惠。将等待时间转化为有价值的碎片时间;要打造生态化平台服务,从单一充电到“充电+”生态枢纽;要打造政务民生接口,将充电服务平台作为移动的“政务便民终端”,推送本地政策信息、招聘资讯、民生通知;要提供商业服务集成,与周边商户(餐厅、咖啡馆、便利店、书店等)联动,推送优惠券,引导消费,带动区域商业活力;要提供车后服务延伸,探索提供预约洗车、保养检测、保险咨询等一站式车生活服务入口。
六、结论
加快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绝非简单的“多装几个充电桩”,而是一项涉及规划、电力、土地、管理、服务的系统工程,是检验政府协同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创新意识的“试金石”。必须跳出部门思维和单位界限,以更强的统筹力度、更开放的市场合作、更智慧的科技手段和更务实的共享理念,全力推进。此举不仅能直接提升新能源车主的便利度和满意度,更能以公共机构的“星星之火”,引燃全社会充电网络优化升级的“燎原之势”,为城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可靠的“电动力”。同时,我们还要看到,未来的公共机构充电设施,不应再是孤立的“设备”,而应进化为 “新一代公共充电服务体”。它既是坚强可靠的绿色能源基础设施,又是智慧敏捷的城市数据节点,更是温暖贴心的公共服务延伸平台。必须通过深化“建设”的体系化内涵,筑牢发展的“硬基础”与“软实力”;通过升维“服务”的生态化内涵,创造超越期待的“暖体验”与“新价值”。唯有如此,公共机构的充电设施建设才能真正实现其战略初衷——不仅“保障”出行,更“驱动”一种更绿色、更智慧、更美好的城市生活方式,成为现代城市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温度的鲜明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