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旅行社渠道总代理招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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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旅行社渠道总代理招商公告

一、

招商单位

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项目名称

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旅行社渠道总代理招商

三、

合作内容

1. 项目介绍:

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已开通帆都海之旅、环游浮山湾、夜游浮山湾、魅力三湾、环游浮山湾橘子海专线、海底世界环游、海上巴士1号线、东大洋环游航线、唐岛湾环游等多条常规航线,成功串联市南、市北、崂山、西海岸、红岛等多个区市的沿海景点。

2.本项目合作内容:

(1)采用定向佣金结算的方式委托合作方对旅行社渠道业务进行代运营。

(2)定向服务费,按照团队业务实际销售额服务费费率1%(含)向下竞价,承诺销售额3300万(含)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

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11月30日。

四、

合作方式

1.招商单位负责:

(1)招商单位与合作双方各指定专人负责对接、执行、结算工作,招商单位指定赵乐,合作方指定 ,任何一方的专人有变动时,需及时告知对方。

(2)招商单位密切配合合作方开展相关工作,招商单位应及时将产品信息、航次、停航信息等同步至合作方,并充分解释产品内容,保障合作方完全了解产品细节及运营动态。

2.合作方负责:

(1)团队代理模式,旅行社及企事业单位线下终端渠道归合作方独家管理。

(2)负责统一发布与市场监督,确保价格体系具有竞争力且稳定。

(3)按照团队政策(提前两小时预约),导游持导游证,现场预约单截图确认,成人游客身份证入园或实名制刷脸入园。

(4)在进行市场营销过程中不得作不实承诺、虚假宣传;不得以招商单位关联公司名义招揽游客;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5)合作方应自行解决其与第三方持票人之间纠纷,招商单位可提供必要配合;同时招商单位协助合作方处理,具体由合作单位负责处理与第三方持票人之间的投诉、仲裁、诉讼等纠纷事宜。

3.收益分配方式:

定向服务费,按照团队业务实际销售额服务费费率1%(含)向下竞价,承诺销售额3300万(含)向上竞价的方式确定。

4.本项目拟收取合作方经营保证金3万元。

5.项目位于青岛奥帆海洋文化旅游区,若有踏勘需求,意向合作方可提前申请。

五、

合作方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相关经营资质和经验,具备一定的规模实力和行业知名度;

3.招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4.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布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负面记录,不存在可能影响本次招商项目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查询截图(查询内容: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并加盖单位公章);

5.三年内企业及人员无重大安全事故;

6.合作方须书面承诺:本项目保证不对外转让或与其他第三方开展合作经营;若产生法律纠纷,友好协商解决或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7.参与招商公司实缴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万元,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招商评审。

六、

招商公告期

本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若有合作意向,请于2025年12月26日17时00分前现场报名,免费获取招商文件。

报名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青岛旅游集团401室

七、

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版递交,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10时00分止

递交地点: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青岛旅游集团802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视为未提交。

八、

联系人:赵乐

邮 箱:15063999803@163.com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澳门路121号甲青岛旅游集团401室

上述招商信息最终解释权归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青岛海洋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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