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初,大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丽江古城某酒店未经审批在酒店屋顶搭建钢架平台。
该酒店位于丽江古城核心区域,根据《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经古城保护管理机构批准,不得擅自修缮、改造建(构)筑物。进行房屋、设施整修和功能配置调整时,外观必须保持原状,不得建设风貌与古城功能、性质无直接关系的设施。
该酒店私自搭建钢架平台的行为违反了古城保护管理相关法规,破坏了古城传统风貌,大研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于12月4日依法向酒店负责人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于12月11日前主动拆除违规构筑物,并多次上门宣讲法规、耐心劝导,但直至12月16日酒店方仍未整改。
针对该情况,12月17日,大研街道办事处和古城保护管理局开展联合执法,严格按法定程序对该酒店屋顶钢架平台进行了强制拆除。
下一步,大研街道将继续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强化日常巡查与动态监管,对各类破坏古城风貌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决守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原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