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以“旅游业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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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范以“旅游业务”之名实施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

广大市民游客:

岁末年初,佳节将至,迎来了大家走亲访友、出行旅游的高峰期,各类旅游产品宣传推广日益活跃。在此,我们特别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大家规划假日出游、资金使用频繁的时机,以“免费旅游”“储值返利”“旅游投资项目”等为诱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保障您和家人的合法权益,长沙市开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特此发布风险提示,请您在安排节日行程与消费时,务必提高警惕,理性判断,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一、旅游领域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不法分子通常以合法旅游的外衣包装其非法集资的实质,主要形式包括:

1.

“会员卡游”

以成为会员为名吸收资金,承诺交纳会费即可享受免费或低成本旅游,定期给予“分红”。更诱人的是,他们宣称消费者若不参加旅游,还可按项目标价获得“超额退款”。

2.

“投资项目游”

以投资、加盟、入股旅游项目(如农家乐、景区开发、旅游地产)等名义,组织考察、宣讲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书》等方式,许诺返还本金并给予远高于市场水平的高额收益。此类项目多为虚构或并无真实运营。

3.

“预付款游”

以售卖“旅游套餐”“旅游预付卡”为名,用“低价游”“终身游”为噱头收取大额预付款,并承诺“回购付息”或“未消费可退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旅行社禁止一次性收取两条及两条以上旅游线路的费用,此类行为已明显超出正常业务范围。

4.

“出境保证金游”

以办理出境游手续需押金为由,收取远超合理范围的高额保证金、押金,并承诺给付高息或可用于抵扣团费,最终以各种理由拒绝退还。

5.

“新兴概念游”

随着技术发展,出现捆绑“虚拟货币”“数字藏品”“RWA数字文旅基金”等新概念的旅游投资骗局,声称投资可获高额回报,实则涉嫌非法经营活动。

二、核心防范要点:牢记“四要四不要”

为了守护好您的“钱袋子”,请您在参与任何与旅游相关的消费或投资前,牢记以下原则:

一是要核实资质,不要轻信承诺。

选择旅行社时,务必核实其是否同时具备《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出境游还应确认其具备相应资质。所有声称“高收益、零风险、稳赚不赔”的旅游项目,都违背基本投资规律,切勿轻信。

二是要

回归本质,不要追求理财

参与旅游项目时,请务必问自己:我图的是旅游体验,还是资金回报?旅游的核心是服务与体验,任何将旅游异化为金融投资产品的行为都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

三是

要合规交易,不要违规支付

签订正规旅游合同,索要发票等凭证。缴纳出境游保证金时,必须确认采用银行第三方托管方式,切勿将资金转入任何个人账户。对一次性收取多条线路费用、高额预付卡等要保持高度警惕。

四是

要保持理性,不要冲动跟风

警惕通过免费旅游、礼品发放、养生讲座等方式进行的宣传推销。不贪图小利,不盲目跟风投资,尤其是面对身边亲友的口碑推荐时,更需独立判断。

需要严肃提醒的是,

参与非法集资,法律不保护,损失需自担

广大市民朋友若发现身边存在类似以旅游业务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的可疑行为,请立即收集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文旅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反映、举报。

让我们携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共同维护健康、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旅途的意义在于欣赏风景、愉悦身心,绝不应成为财富损失的起点。祝您旅途平安、愉快!

开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6年1月15日

来源│区文旅体局

编辑│曹珊珊

一审│胡云红

二审│袁金桃

三审│苏天添

出品│开福区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丨247782487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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