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怕游客少,这个旅游协会嫌游客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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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前7天内退订扣50%以上房费。

泉州旅游协会真是飘了,别的地方都怕游客少,他们却嫌游客多。据新京报报道,1月15号泉州旅游协会出台了一个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对于这个意见广大网友很有意见,因为其中的条款不仅很夸张而且很罕见。

这份指导意见明确提出适用于泉州所有的酒店、宾馆、民宿、公寓,大致内容就是在泉州住店如果入住前7天退订,房费只能退一半;如果入住前3天退订,那就只能退20%;如果赶上节假日,比例更吓人,提前7天只能退20%,提前3天不能退。

很多网友吐槽这个标准太高,我倒是觉得这个意见最大的问题不是标准高低,而是整齐划一。酒店、宾馆、民宿、公寓这些都是市场主体,规模不同成本也不同,各自制定自家的规矩无可厚非。在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内,消费者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但是泉州旅游协会主导的这个游戏规则完全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更可笑的是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当地关于住宿业的投诉纠纷不少,所以出台了这个指导意见,目的是为了给商家和消费者提供参考依据,涉及退款纠纷的时候也可以做个参照。既然明知投诉纠纷不少,那就应该从兼顾供求双方利益的角度出发去寻求解决方案。

但是这个酒店退订新规完完全全彻彻底底站在了酒店这边,这与其说是消费参考,不如说是霸王条款告知书,其中的潜台词就是买定离手,退定认栽。

这几年泉州的旅游市场确实很火爆,但是泉州旅游协会的脾气似乎更火爆,看了这样牛气冲天、霸气侧漏的规定,不知道有多少本来想去泉州旅游的人暗地里打起了退堂鼓。

随着网络关注的升温,1月20号泉州旅游协会发布声明,表示针对网民提出的相关意见,我们将广泛征集社会各界反馈,再行充分论证,另行适时倡议。这个措辞很婉转,不过表达的意思很直接,那就是泉州酒店退订新规无疾而终了。

总结一下这件事,泉州旅游协会迷途知返,也算是及时止损。

如果要给他们的意见提个意见,我想说的话只有一句,那就是行业协会的手没必要,也不应该伸的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