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21日,西安市民吕先生去了赵公明文化景区,想看看风景放松心情,他可不是普通游客,累计献血量达到了惊人的22600毫升,一个真正的献血英雄,他带着那张象征荣誉的“西安市无偿献血荣誉A卡”,准备享受一下免费入园的待遇,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景区工作人员拦住了他,说没接到免票通知,这下吕先生懵了,辛辛苦苦献了那么多血,最后连个免费门票都换不来,心里肯定不是滋味。
景区给出的理由是,还没收到免票的正式通知,而且赵公明文化景区,不属于市属A级景区免费范围,这解释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可问题是,西安曲江新区管委会官网,明明公布了相关信息,这景区和管委会,是不是有点沟通不畅,大家都在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献血英雄的权益,难道就这么轻易被忽视了,吕先生气不过,被迫买了50元的门票,事后,他一纸诉状将景区经营方告上了法庭,要求退还门票,还要追究他们的责任,这事儿可就闹大了。
2026年1月20日,一家媒体叫大河报《看见》的,报道了这件事,一下子就引起了公众关注,很多人开始议论纷纷,献血者的贡献是实实在在的,他们的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怎么到了景区这儿,就变了味儿,都说做好事有好报,可吕先生的遭遇,让人觉得有些讽刺,这鼓励无偿献血,不应该是说着玩的,得有实际行动才行。
吕先生觉得,自己作为无偿献血者,应该享受《西安市献血条例》的优待,景区的行为,侵犯了他的权益,也违背了鼓励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初衷,他觉得很委屈,也觉得有必要站出来,为所有献血者争取应有的尊重,景区呢,也觉得自己挺冤枉,说是“未接到免票通知”,还说赵公明文化景区不属于“市属A级景区免费名单”,这说法是不是有点站不住脚,估计他们自己也觉得有点理亏。
《西安市献血条例》和“三免”待遇实施细则,其实规定得很清楚,无偿献血者可以享受优待,包括持荣誉A卡,可以免费游览市属A级景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但到了实际操作中,就出现了问题,很多人看完这个故事,都会去想,我们制定的政策,是不是真的能落地生根,还是只是写在纸上,好看而已。
2026年1月19日,周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吕先生把西安赵公明文化景区的经营者,都告了,包括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西安曲江艺术康旅发展有限公司,还有西安曲江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几个公司,都要为这件事负责,在庭审上,景区负责人承认确实存在工作失误,同意退还门票款,但说要等法院判决书下来后,才能按照财务流程执行,这流程听起来有点繁琐,但至少承认了错误,也愿意承担责任。
话说回来,西安出台无偿献血者“三免”待遇实施细则,是在2025年9月1日,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这项政策,实施才几个月,就出现了问题,这项政策的核心,是让在西安市献血累计达到2000毫升以上,或者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等荣誉的献血者,可以享受包括市属A级景区免票在内的多项优待,目的很明确,就是通过提供实际优待,认可和鼓励无偿献血行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倡导奉献精神,这个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好的,可是在执行过程中,却出现了偏差,让人觉得有点遗憾。
献血优待政策的落实情况,直接关系到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看法,也影响着无偿献血事业的推广和发展,如果献血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谁还会愿意献血呢,如果大家都觉得献血没啥好处,甚至还会遇到麻烦,那无偿献血事业,就很难发展起来,谁会愿意付出,却得不到回报呢。
这件事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怎么才能确保无偿献血者的优待政策,真正落到实处,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是不是应该加强政策宣传,让所有景区都知道这项政策,是不是应该规范景区管理,确保他们能正确执行政策,是不是应该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让献血者可以及时反映问题,是不是应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提升社会对无偿献血者的敬意和关爱,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让奉献者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上的鼓励,一种社会的支持,一种对他们无私奉献的认可,有了这些,才能真正激发更多人参与无偿献血,有了更多人参与,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温暖,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通过完善献血优待政策,传递社会正能量,激发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共同构建和谐社会,这才是我们最终的目的,不仅仅是一张免费门票,更是对奉献精神的肯定,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更是对美好未来的期许,希望能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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