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大牯牛山多处火堆燃烧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关注,有网民反映是前来观看日出云海的游客点燃了山上的灌木等植被。11月18日,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就“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情况发布通报,称该局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高山植被本就稀缺,据报道,夜爬大牯牛山的路上,可以多次接收到“不要私自明火、破坏植被”的提示。进山的时候,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提醒“不允许明火,不允许破坏植被”。然而,重重提醒之下仍有人置若罔闻:有目击者记录下了被烧的灌木、植被在天亮之后留下的灰烬,以及天亮前山上多处火堆燃烧的景象。
火光四起的山顶触目惊心,燃烧过后的灰烬,如同一个个刺眼的疤痕,发出无声的控诉:为了片刻狂欢,给自然环境造成如此严重的破坏,这笔账,到底应该怎么算?
纵火烧山涉嫌违法,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犯罪。针对网友所说“疑似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高山杜鹃被烧”,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如果情况属实,无疑是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关人员必须为此付出代价。此次事件中,很多游客纵火的原因是为了取暖,这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山顶温度本来就低,夜晚爬山而不做好防寒保暖的准备,这本身就是在以身涉险,暴露出的是安全意识缺失;为了取暖而随意纵火,更是暴露出法治意识的淡薄。既缺少安全意识,又缺少法治意识,这样的活动危机重重、贻害无穷——如果引发了大火,后果将不堪设想。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国共接报火灾77万起,其中因用火不慎引发的火灾占总数的21.5%。此次事件虽然没有引发严重后果,但依然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为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尤其是有野生保护植被的山区,应当加强禁烟防火、不乱扔垃圾等的提示和监管,督促游客做到心中有数。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事件中,有人发布短视频,认为这是“passion”行为,将其与青春无价联系起来。这实在是一个天大的曲解和误会——青春固然无价,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去“撒野”,更不能将破坏自然环境、增添公共管理负担,视为理所应当的“代价”。
为了一时之快,将自己置身险地是对自己不负责任;为公共管理制造麻烦和隐患,这是对社会不负责任。无论何时何地,对于这种打着“青春”的旗号肆意越界的行为,必须保持足够的警惕,不应让这种不计后果的冒险被赋予所谓的浪漫色彩。(赵志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