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快评|游客烧山取暖,“无知”不是“无畏”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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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视频引发关注。有网友拍摄到,部分登山者为了取暖在大牯牛山上砍伐树枝烧火。秋冬季节天干物燥,本就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从视频画面看到,黑暗中,多个火堆在熊熊燃烧,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网络上,不少网友对此进行了谴责。

最近,大牯牛山的日出美景走红网络,为了观日出,不少游客选择凌晨攀登。夜间气温低,山顶风大,为了取暖,有人便萌生出烧山的心思。11月21日晚,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的12名游客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森林防火重于泰山,“放火烧山,牢底坐穿”这句流行语更是揭示了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据应急管理部统计,2010年至2019年,我国已查明火因的森林草原火灾中,由人为原因引发的占97%以上。山上植被众多,一点火星都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何况是大面积烧火取暖?这帮游客究竟是无知还是无畏呢?

当然,即便是“无知”,也不能成为“无畏”的借口。 “说走就走”的游行固然美好,但却不是放肆、放纵的挡箭牌。事实上,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摄氏度,生态环境脆弱,且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本就不是适合大众的游玩路线。一旦体力不支、装备不足,极易产生失温,造成人身伤害,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人员死亡。所以,在无经验、无装备的情况下贸然夜爬大牯牛山,本身就是拿生命在冒险。我国法律对森林草原防火有明确的规定,纵火烧山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即便对相关法条不了解,仅从常识判断,可能引发的后果,也是无法承受之重。这些游客的所作所为不仅是对自然的亵渎,更是对社会责任的漠视。

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提高游客素质和法律意识刻不容缓,也希望相关部门加强对景区的监管、及时处理违规行为,避免同类事件发生。

现代快报/现代+评论员 槿色凉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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