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景区只认退役证,不认优待证?这到底合不合规?
最近有战友在后台提问:
“老班长,去景区出示退役军人优待证,对方却说不认,只认退役证,这合法么?”
这个问题,老班长必须把话说清楚——
不合规,而且是违法行为。
不是“不太规范”,
也不是“内部规定”,
而是
明确违反法律
。
根据《退役军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依法享受文化、旅游等方面的优待。
这句话的关键点有三个:
凭优待证
依法享受
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也就是说——
优待证是法定凭证,不是“可认可不认”的内部证件。
很多景区之所以“认错证”,根子在这里。
退役证
,主要作用是:
证明你曾经服过兵役多用于档案、身份核验、历史证明
退役军人优待证
,才是:
国家统一制发专门用于享受社会优待明确写进法律条文的凭证
说得直白点:
该认优待证的地方,不认优待证,只认退役证,本身就站不住脚。
老班长给战友一个判断标准,很简单:
只要该景区被纳入当地退役军人优待目录,
就必须支持使用退役军人优待证。
不管是:
国有景区政府定价或指导价景区已明确对退役军人减免门票的景区
都不能自行设置门槛。
更不能说什么:
“我们这里只认退役证”
“优待证没接到通知”
“系统还没更新”
这些理由,
在法律面前都不成立。
记住老班长这套
实用流程
:
第一步,先沟通,不吵不闹
直接告诉工作人员:
退役军人优待证是国家统一制发的法定证件,
法律明确规定可以享受文旅优待。
很多时候,问题就出在一线人员不了解政策。
第二步,对方仍拒绝,立刻投诉
可以当场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
或联系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
第三步,一定要留证据
包括:
景区入口提示售票窗口工作人员说法时间、地点
有证据,投诉才有力度。
实话实说,多数不是“故意刁难”,而是:
景区政策培训不到位一线人员认知滞后优待证推广过程中存在磨合期
但原因再多,也不能成为
侵犯战友合法权益的理由
。
优待证不是“摆设”,
也不是“看心情用不用”。
这是法律给退役军人的权利凭证。
遇到不认、不执行的情况,
不是你“较真”,
而是你在
依法维权
。
该争取的,一定要争取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