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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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11日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杨大赟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调研丽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市委领导下,按照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的安排部署,聚焦世界文化旅游名城、绿色能源与绿色制造融合发展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大香格里拉开放发展新高地建设,强化担当作为,坚持守正创新,依法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新格局,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开创丽江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编:和润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