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起维权大变!文旅部新规落地,每一位游客都要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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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2日,上海闵行七宝老街,青石板路被往来游人踩得温润发亮。作为上海千年古镇的代表,这里的飞檐翘角间挂满了红灯笼,氤氲的热气裹着海棠糕、七宝汤圆的香甜,顺着风飘出几条街巷。攒动的人头里,有举着手机打卡的年轻人,有牵着孩子的家长,也有拄着拐杖慢悠悠赏景的老人,大家摩肩接踵,却难掩脸上的欢喜——这是2026年马年春节旅游热潮的一个缩影,也是当下中国旅游业蓬勃发展的真实写照。

就在这份热闹背后,一则与每一位游客息息相关的重磅消息悄然公布。2月11日,文化和旅游部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旅游投诉处理办法》,明确自2026年3月15日起施行,沿用了16年的2010年版办法同步废止。很多人或许还没意识到,这份新规的落地,将彻底改变以往旅游维权“投诉无门、处理拖沓、不了了之”的困境,从根本上理顺旅游投诉的受理、办理流程,让每一位游客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更有力的保障,也为正在升温的中国旅游业,筑牢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说起旅游投诉,相信不少人都有过类似的经历:报团旅游被强制购物,维权时旅行社推诿扯皮;入住酒店发现卫生堪忧、与宣传严重不符,投诉后迟迟得不到回应;景区门票乱收费、导游擅自更改行程,反馈后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只得到一句“无法调解”的敷衍。这些看似琐碎的纠纷,不仅破坏了一次原本愉快的旅行,更寒了无数游客的心,也成为制约旅游业长远发展的“绊脚石”。

为何旅游投诉会陷入这样的困境?核心原因在于,随着中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以及信息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旅游的形式、场景和消费模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而旧版的投诉处理办法已经难以适配新形势。16年前,人们的旅游方式还比较单一,大多是线下报团、定点游览,投诉形式也以现场投诉、电话投诉为主,处理流程相对简单。但如今,线上预订、定制旅游、民宿住宿、研学旅游等新业态层出不穷,投诉形式也变成了线上留言、平台反馈、短视频举报等多种方式,涉及的纠纷类型也更加复杂,旧办法中的管辖规则、办理时限、执法衔接等条款,已经无法满足当下游客的维权需求,也难以指导各地文旅部门高效处置投诉。

此次文化和旅游部修订出台新办法,正是精准瞄准了这些痛点难点,结合当下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原有条款进行了全面优化和完善,每一处修订都贴合游客的实际需求,每一项规定都直击旅游投诉处理中的堵点。不同于以往一些政策的“纸上谈兵”,这份新规的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充分调研,兼顾了游客、旅游经营者和文旅部门三方的权益,既让游客维权更便捷、更高效,也为旅游经营者划定了行为红线,同时为文旅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最让游客受益的,莫过于新规对投诉管辖规则的优化。以往,很多游客遇到旅游纠纷后,第一个难题就是“不知道该向哪里投诉”。比如,在A地报团,去B地旅游,旅行社的注册地在C地,遇到纠纷后,A、B、C三地的文旅部门往往会相互推诿,让游客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耗时又费力,最后不少人只能无奈放弃维权。

新办法彻底解决了这一问题,明确了旅游投诉可以由旅游经营者住所地、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旅游纠纷发生地的县级以上文旅部门管辖,形成了“三地可选”的格局。这意味着,游客遇到纠纷后,不用再纠结到底该找哪个地方的部门,只要选择自己最方便、最易举证的地点提交投诉即可。比如,游客在七宝老街旅游时,遇到民宿卫生不达标、商家宰客等问题,既可以向民宿经营者住所地的文旅部门投诉,也可以向旅游合同签订地(如果是线上预订,合同签订地可视为游客住所地或平台所在地)投诉,更可以直接向闵行区文旅部门投诉,不用再跨区域奔波。

除此之外,新规还新增了指定管辖的条款。如果出现多个文旅部门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将按照“最先收到投诉”的原则处理,避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拖延处理的情况。如果遇到需要立即制止侵权行为的情况,比如导游强制游客购物、景区违规收费且拒不改正,将优先由纠纷发生地的文旅部门管辖,确保侵权行为能够及时被制止,最大限度减少游客的损失。这种更清晰、更灵活的管辖规则,从根本上解决了游客“投诉无门”的难题,让游客在遇到纠纷时,能够第一时间找到投诉渠道,不用再在多个部门之间来回折腾。

除了管辖规则,新规对投诉受理和办理时限的压缩,更是让游客维权的效率得到了质的提升。以往,很多游客投诉后,往往要等很长时间才能得到受理通知,办理过程更是遥遥无期,有的投诉甚至拖了几个月、半年都没有结果,最后不了了之。这种拖沓的处理方式,不仅消耗了游客的时间和精力,也让很多游客对维权失去了信心。

新办法明确规定,文旅部门接到投诉后,要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且要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适当方式告知投诉人。如果投诉符合规定,将立即启动处理程序;如果不符合规定,也要明确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的理由,并且根据投诉内容,告知游客其他可能的解决途径。这一规定,彻底改变了以往“投诉石沉大海”的情况,让游客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知道自己的投诉是否被受理,避免了盲目等待。

在办理时限方面,新规明确,一般情况下,文旅部门要在受理投诉之日起六十日内办结;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简单纠纷,要立即组织调解,争取当场解决。这比旧办法中的办理时限大幅压缩,能够让游客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处理结果,减少维权过程中的时间成本。比如,游客在景区遇到门票乱收费的问题,只要证据充分(如门票照片、收费凭证等),文旅部门就会立即组织调解,责令景区退还违规收取的费用,不用再让游客长时间等待。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简化了投诉办理的程序,统一了相关表述,减少了冗余环节,避免了以往“以调解代替处罚”的情况。以往,一些文旅部门在处理投诉时,往往只注重调解,对于旅游经营者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处罚,导致一些经营者肆无忌惮地侵犯游客权益,同样的问题反复出现。新办法明确区分了调解和违法查处的界限,规定文旅部门在处理投诉时,发现旅游经营者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不能以调解为由,放任违法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如果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文旅部门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如果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要及时书面通知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如果构成犯罪,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明确的执法衔接,既保证了投诉处理的效率,也强化了对旅游经营者的监管,能够有效遏制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让旅游经营者不敢再肆意侵犯游客权益。

比如,游客投诉旅行社强制购物,文旅部门在调解的同时,会对旅行社的强制购物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如果情况属实,将依法对旅行社处以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而不是仅仅调解了事。这种“调解+处罚”的模式,既能帮助游客挽回损失,也能起到警示作用,避免其他旅行社出现类似的违法违规行为,从根本上净化旅游市场环境。

对于游客来说,还有一个重要的利好消息,就是新规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使用条件进行了优化。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是为了保障游客权益设立的专项资金,以往,保证金的使用条件比较严格,游客很难申请使用。新办法明确规定,当被投诉人是旅行社,且出现旅行社因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游客预交旅游费用损失,或者旅行社违反相关规定拒绝履行合同,造成游客滞留而产生交通、食宿或者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时,经文旅部门调解,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文旅部门可以依法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进行赔偿或者垫付。

这一规定,极大地保障了游客的财产安全,尤其是在旅行社出现经营问题时,能够确保游客的预交费用得到退还,滞留期间的必要费用得到保障。比如,游客提前预交了旅游费用,但是在出发前,旅行社突然宣布解散,无法履行合同,游客可以向文旅部门投诉,文旅部门可以依法使用保证金,退还游客预交的费用,避免游客遭受财产损失。

除了上述这些与游客直接相关的修订内容,新规还对旅游投诉的范围、投诉材料的要求、监督与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完善,让整个投诉处理体系更加健全、更加规范。新规明确了游客可以投诉的事项,包括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因经营者责任致使游客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而产生的争议,以及其他损害游客合法权益的情形,几乎涵盖了旅游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所有纠纷类型,让游客的每一项合法权益都能得到保障。

在投诉材料方面,新规明确了投诉一般应当包含的事项,包括投诉人的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被投诉人的名称、住所,投诉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等,同时规定文旅部门要对受理、处理投诉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未公开信息予以保密,除依法开展调解等工作需要外,不得向投诉人、被投诉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这一规定,既方便了游客提交投诉,也保障了游客的隐私安全,让游客能够放心投诉。

在监督与保障方面,新规要求地方文旅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投诉数据分析利用,通过对投诉数据的分析,及时发现旅游市场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同时,新规还新增了文旅部门对旅游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责任,要求文旅部门为投诉处理机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系统保障,确保投诉处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此外,新规还规定,投诉材料至少要保存3年,并且要使用统一的投诉处理信息系统,实现投诉处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提高处理效率和质量。

或许有人会问,这份新规看似完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能否真正落地见效?会不会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其实,这种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但从新规的各项条款来看,文化和旅游部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通过明确的规定、严格的要求,确保新规能够真正落地生根,切实发挥作用。

新规明确了各级文旅部门的职责,对投诉处理的流程、时限、执法衔接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让文旅部门在处理投诉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避免了以往处理投诉时的随意性。其次,新规建立了监督机制,要求文旅部门加强对投诉处理工作的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最后,新规的落地,也离不开游客的积极参与和监督,游客在遇到纠纷时,要主动提交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对文旅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进行监督,督促文旅部门依法高效处理投诉。

回到2026年春节的七宝老街,这里的热闹景象,正是中国旅游业快速发展的生动体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尤其是春节期间,家人团聚、外出旅游,成为一种新的年俗。数据显示,2026年马年春节,中国迎来了全球旅游热潮,来自东南亚、欧洲乃至南美等地区的旅客,纷纷涌入中国,感受中国春节的独特魅力,国内游客的出行热情也持续高涨,各大景区、古镇、民宿都迎来了客流高峰。

旅游市场的火爆,既为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也对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处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往,每到旅游旺季,旅游投诉就会大幅增加,很多游客因为维权不便,只能忍气吞声,这不仅影响了游客的出行体验,也损害了中国旅游业的形象。而新《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落地,恰逢其时,为旅游旺季的投诉处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也为中国旅游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对于旅游经营者来说,新规的落地,并不是一种“约束”,而是一种“指引”。以往,一些旅游经营者之所以会侵犯游客权益,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相关规定不了解,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即使侵犯了游客权益,也不会受到严厉处罚。新规明确了旅游经营者的行为红线,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能够有效警示旅游经营者,引导旅游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提升服务质量,赢得游客的信任和认可。

其实,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游客、旅游经营者和文旅部门三方的共同努力。游客要增强维权意识,在遇到纠纷时,主动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理性投诉、依法投诉,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配合文旅部门的处理工作。旅游经营者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用心做好每一项服务,让游客能够放心消费、舒心旅游。文旅部门要严格按照新规的要求,依法高效处理旅游投诉,加强对旅游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为旅游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距离3月15日新规正式施行,还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各地文旅部门正在积极开展新规的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新规的各项条款,明确工作要求,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向游客和旅游经营者宣传新规的内容,让更多人了解新规、熟悉新规、遵守新规。对于游客来说,也应该主动学习新规的相关内容,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维权的方法和途径,这样才能在遇到旅游纠纷时,从容应对,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人说,旅游的意义,不在于终点,而在于沿途的风景和看风景的心情。一次愉快的旅行,离不开优质的旅游服务,更离不开完善的维权保障。新《旅游投诉处理办法》的落地,就像是为每一位游客撑起了一把“保护伞”,让大家在外出旅游时,能够放心、安心、舒心,不用再为维权难的问题而烦恼。

随着新规的正式施行,相信未来,旅游市场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越来越少,旅游投诉的处理效率将会越来越高,游客的合法权益将会得到越来越有力的保障。而中国旅游业,也将在这份新规的支撑下,摆脱以往的痛点难点,朝着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前来中国,感受中国的大好河山和独特文化魅力。

春节的热闹还未散去,旅游的热情依然高涨。3月15日,新《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即将正式施行,这不仅是对每一位游客权益的保障,也是中国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在此,也提醒每一位准备外出旅游的朋友,一定要牢记新规的相关内容,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理性消费、文明旅游,共同守护我们的旅游环境。

最后想问一句,你在以往的旅游过程中,有没有遇到过维权难的问题?对于这份即将施行的新办法,你还有哪些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让我们一起学习新规、运用新规,让每一次旅行都能充满美好,远离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