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在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规用火及未经批准擅自进入的通告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共护共建共享观音山,筑牢滇南生态安全屏障,守护哈尼梯田生态根基。为切实加强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严管保护区人为活动,保护保护区独特的原始森林生态系统和丰富的生物多样性,筑牢哈尼梯田重要水源地生态屏障,预防和减少火灾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保护区实际,现就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以及非法进入、捕猎采集动植物等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是滇南重要的生态屏障,也是哈尼梯田核心水源地,区内保存了完整的亚热带中山苔藓常绿阔叶林等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极其丰富,分布有长蕊木兰、蜂猴、斑头鸺鹠等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还孕育了观音山烙铁头蛇等特有物种。保护区内植被茂密、山林地形复杂,火险等级高,任何野外用火行为都可能引发森林火灾,无序的人为进入和捕猎采集行为会直接破坏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对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破坏,更会直接影响哈尼梯田水系稳定和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全域范围内(包括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进行下列行为:(一)烧烤、野炊、篝火、燃放烟花爆竹、焚烧香烛纸钱等明火活动;(二)吸烟、乱丢烟蒂、火种等行为;(三)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烧垃圾等生产性用火;(四)其他一切未经批准的野外用火行为;(五)未经保护区管护机构批准,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行为,实验区违规进入、擅自开展各类非许可活动的行为;(六)非法采集、采伐、毁坏保护区内野生植物,非法采挖苗木、药材等林下资源的行为;(七)非法猎捕、杀害、伤害保护区内野生动物,以及布设猎套、猎夹等捕猎工具,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取卵、捡拾幼崽、惊扰野生动物等行为。凡违反本通告规定,在保护区内违规用火、非法进入、非法捕猎采集动植物及破坏生态环境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实施上述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监护人的相关责任。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保护区森林防火和生态保护监督。发现保护区内有违规用火、非法进入、捕猎采集动植物等行为或森林火情,请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或保护区管护机构举报。森林火警电话:12119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电话:0873-3067358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守护野生动植物、防范火灾隐患,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行动,杜绝各类违规行为,共同守护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绿水青山,筑牢哈尼梯田生态安全屏障!元阳观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2026年2月12日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同住一座城,共爱一个“家”,广大市民是城市的主人,人人都是优美环境的受益者。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创造文明向上、卫生整洁、秩序优良、环境优美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