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熏蒸流程及注意事项
熏蒸:凡木质包装且出口至泰国或客户要求做熏蒸的货物,均需做熏蒸。
其程序如下:
一、报检:
1)备材料:报检委托书、清单、发票。
2)打单、预录入、并取回报检单和工作联系单。
二、预约:
第一次预约:持报检单提前半个工作日到东渡商检局植检处预约、登记。
第二次预约:持工作联系单到植检处预约当天上午(或下午)熏蒸事宜,并告知地点及联系电话。
三、熏蒸:
植检人员开箱检查。主要内容有:柜子严实否,通气孔是否封死,木质包装物是否有树皮、蛀虫孔、检测木质包装物温度,核对件数、唛头、品名、登记柜号。
封箱、充气。熏蒸时间为24小时。
充气后的柜子不可移动。
四、放气:熏蒸24小时后,由植检人员开箱放气。一般放气半个工作日后才可关箱、上封铅与拖进港区码头。
五、打通关单:放气后半个工作日,凭工作联系单打通关单(通关单主要用于报关)。
六、取熏蒸证明书:凭工作联系单取证书,一般放气后三个工作日即可领取。7.将熏蒸证明书送客户,并收回所代垫的熏蒸费用(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安排收款)
熏蒸前应注意事项:
落实柜子所停放位置
检查柜子是否有破洞、破损等。
封死柜子的通气孔。
柜门是否能关闭严实。木质包装的包装物必须无树皮、无蛀虫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