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不会影响风景区门票经营,将根据后续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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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12月4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黄山旅游提问:请问董秘,贵公司是否与管委会重新签订特许经营权?还有特许经营权不超过30年是否与门票协议的40年冲突?按照新的规定,门票协议是否只剩2年?如果公司在特许经营权竞标失败,是否意味着公司将无法经营黄山风景区业务?贵公司的酒店与索道业务将作为固定资产将进行补偿转让?

公司回答表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授权管理黄山风景区门票事宜协议的批复》(皖政秘〔1996〕207 号),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于1996年签订了《关于授权管理黄山风景区门票事宜的协议》,期限40年。本次《黄山风景区特许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是针对黄山风景区范围内服务类、活动类、品牌类以及其他类特许经营的授权和监督管理活动作出相关规定,不涉及黄山风景区门票。公司将根据该事项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