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令!阿拉山口向您发出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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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发展理念,推动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升级,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

彰显阿拉山口口岸特色、承载边疆风物、连接丝路文明的优秀文创作品

,诚邀各领域设计爱好者、机构及团体踊跃参与。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单位

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二、征集时间

2026年全年征集,分季度进行作品整理与筛选。

三、征集对象

1.文创领域从业者:包括文创企业、设计机构、工作室、独立设计师、手工艺人、非遗传承人等;

2.院校师生及专业人士:高等院校设计、美术、文学等相关专业师生,以及创意设计人员;

3.社会公众:广大文艺创作者、爱好者及其他所有热爱文化创作、自愿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不限年龄、职业)。

四、征集作品类别

㈠ 文艺作品类

小说、诗歌、散文、戏曲、影视剧本、舞台剧剧本、歌曲、舞蹈(编创)、城市形象宣传标语等。

㈡ 文创产品类

1.文创日用品:服饰、箱包、茶具、餐具、文具、地图指南、户外用品、小型纪念品(如徽章、钥匙链等);

2.工艺美术品:陶瓷、刺绣、编织、工艺画、首饰、雕刻、乐器等;

3.旅游纪念品:具有阿拉山口特色的旅游伴手礼、食品(需提供相关资质)、旅游用品等;

4.珠宝首饰类:以玉石、金属等材料设计的首饰、挂件、饰品等;

5.IP形象及衍生品:围绕阿拉山口文化符号创作的IP形象设计及其衍生品等。

五、投稿方式

1.文艺作品:文字类以Word或PDF格式报送;音频类以MP3或WAV格式报送。

2.文创作品:需提交分辨率不低于1M/张的实物高清图片不少于5张(作品如被采纳,作者应按通知要求提交2套实物样品用于后期展示)。

3.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文艺作品类-《丝路回声》-张三-138xxxx)。

4.投稿邮箱:1203447419@qq.com

5.实物邮寄地址:阿拉山口中心A区二楼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办公室(请在包裹上注明“文创作品征集”)。

六、评奖方式及奖金

本次征集活动采取季度评选与年度评选相结合的方式,所有获奖结果均采取线上投票方式选出,文艺作品和文创作品分开奖励。具体设置如下:

㈠ 季度评选

每季度末,对当季度投稿的文艺作品和文创作品分别进行评选。若某类作品数量达到10个或以上,则评选出:

1.最佳作品奖1名,各奖励价值200元奖品;

2.优秀作品奖2名,各奖励价值100元奖品。

若当季度某类作品数量不足10个,则顺延至下一季度合并评选,直至累计数量达到10个以上再进行评选。季度奖金按实际评选发放,未发放的季度奖金将自动转入年度奖金池。

㈡ 年度评选

年终对所有季度获奖作品(即获得季度最佳作品奖和优秀作品奖的作品)进行再次评选,分别评选出文艺类和文创类的年度奖项:

1.年度金奖1名,各奖励价值1000元奖品;

2.年度银奖2名,各奖励价值600元奖品;

3.年度铜奖3名,各奖励价值400元奖品。

若因季度获奖作品不足导致年度奖项空缺,由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参与后续展览、推广及市场对接活动。

七、作品用途

1.在阿拉山口市官方平台进行专题展示和推广;

2.推荐至本地文旅场馆、文创空间、景区进行展览;

3.优先推荐参与各级文旅展会、文化节庆、文创市集等活动;

4.择优作为城市文化礼品,用于对外交流、宣传推广及文旅服务;

5.对于具有市场潜力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优先向相关文旅企业、投资机构进行推荐,协助作者进行市场对接。具体的合作模式及收益分配由作者与合作方自行协商确定。

八、版权声明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仿冒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且保证作品不涉及违法违规内容,不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如产生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2.投稿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投稿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方在为本次征集活动举办的展览展示、官方网站及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公益性宣传中,免费使用其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图片的复制、展示)。如需将入选作品用于城市文化礼品开发、文旅产品销售等商业用途,主办方将与作者另行签订授权协议,明确授权范围并支付相应报酬。

3.对于符合更高级别赛事或活动要求的作品,主办方可在征得作者同意后,推荐其参赛或参展,所获官方奖项及荣誉归作者所有。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投稿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请作者自行备份。如有特殊需求需退回实物,可联系主办方协商解决。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阿拉山口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解释,或以补充通知形式予以明确。

联系人:李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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