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26年春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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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启新程,开学伊始,万象更新。为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与身体健康,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丽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发布以下食品安全风险提示,请各学校及供餐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共同守护好开学“第一餐”,让师生吃得安心、家长放心、社会安心。

一、全面清洁消杀,筑牢入口安全屏障

各学校、各供餐单位要对食品贮存、加工制作、就餐等所有区域开展全覆盖清扫整治,确保环境干爽整洁、不留卫生死角;重点检查食品原料仓库、冰箱冷柜等储存设施,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感官异常的食材,从源头杜绝安全隐患;全面检修、清洗食品储存、留样、消毒、加工制作、通风排风及“三防”(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设备,确保各类设备正常、有效运行;对食品加工用水进行水质检测,确保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守住入口安全第一道防线。

二、规范加工流程,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采购台账,严禁采购未经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必须严格区分生熟区域、生熟工具和容器,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严防交叉污染。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备餐环节要严格控制时间和温度,烹调后至食用前食品中心温度须保持在60℃以上,存放时间不超过2小时,并做好直接入口食品的遮盖防护,防止二次污染。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留样样品每份不少于125g,使用清洁专用容器存放,在冷藏设备中留存48小时以上,做到留样规范、可追溯。

三、压实主体责任,抓实校园食安管理

各学校要严格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切实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部署新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工作;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明确岗位职责,结合实际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做到权责清晰、管理规范。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如实、规范记录“三本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闭环管理,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清零。

四、强化培训管控,绷紧从业人员健康弦

食品从业人员返岗前必须取得有效健康证明,无健康证明者不得上岗;每日严格落实晨检制度,详细询问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食品安全的人员,立即暂停其工作,杜绝带病上岗。各学校要组织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所有从业人员,特别是新上岗员工,开展全覆盖岗前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重点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五、健全应急机制,畅通维权举报渠道

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现学生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封存留样食品和相关原料、工具,第一时间将患病学生送医救治,并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教体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学生及家长若发现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请妥善保留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新学期,新起点,安全是基石,食安是底线。让我们共同参与监督,携手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健康、放心的校园饮食环境,祝愿全市师生新学期工作顺利、学习进步、平安健康、阖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