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游客、市民朋友及摄影爱好者:
“太湖佳绝处,毕竟在鼋头。”每年樱花盛开之际,鼋头渚景区迎来游览高峰。为维护景区游览秩序,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针对近期多渠道反映的“野拍”占道揽客、扎堆聚集等影响游览体验的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景区拍摄活动管理通告如下:
一、作为景区运营管理方,负有规范管理景区内所有商业经营性活动的责任,以最大程度保障游客权益。未经景区同意,各经营主体(包括且不限于公司、工作室、个体工商户、个人等)不得在景区内从事商业经营性拍摄活动,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推销、兜售、拉客等商业营销行为。
二、对违反上述通告规则的行为,景区运营管理方将予以制止和纠正,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责任;对景区声誉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交和提请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处理。景区将会同公安等部门,对各类拍摄活动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
三、本通告旨在为最广大普通游客提供更优质的游览体验。我们期待与游客、市民朋友和摄影爱好者共同维护文明规范游览秩序,共同营造和谐旅游环境。
四、本通告自2026年3月1日起实施。景区保留本通告的最终解释权。
无锡太湖鼋头渚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8日
采集:李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