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连起委员:优化监管政策,激发在线旅游平台创新活力

旅游资讯 4 0

【网络强国·百人谈——2026年全国两会特别篇】

观点提要:

在线旅游平台已成为重要基础设施

部分监管政策执行时存在政策理解偏差等问题

建设统一政策服务平台,引导行业合规资质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

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会长、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张连起在接受光明网采访时表示,随着数字经济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在线旅游企业(OTA)已经成为连接消费需求与产业供给的重要基础设施,在扩内需、促就业、推动服务贸易发展以及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连起介绍,在入出境旅游恢复、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和新消费模式的培育过程中,平台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协同,有效提升了文旅服务效率与市场活力。同时,随着平台经济进入规范发展阶段,相关监管政策不断完善,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我在履职调研中也发现,部分监管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存在不一致,一些地方和领域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政策理解偏差或简单化倾向,部分措施甚至对企业技术创新和模式探索形成了负面影响。”张连起提到,如何在综合治理“内卷式”竞争的同时,更好激发平台企业创新动力,已成为推动平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他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增强平台经济领域监管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的一致性。统筹发展和规范、活力和秩序,确保平台经济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此外,加快建立兼顾经济效率、公平竞争与国际竞争力的监管机制。

二是强化对平台创新发展的包容性支持。要明确合规边界,推动技术工具实施“中性监管”。对于基于市场供需数据进行价格优化、智能匹配等算法应用,要在信息透明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前提下给予合理发展空间,避免简单化限制技术创新;要探索建立新业态“创新包容期”机制,以指导规范和风险提示为主,减少对探索阶段创新的刚性处罚,促进企业在可控范围内试错;要优化相关制度设计,增强政策稳定性。对于基于服务质量形成的商家分级体系,在规则公开透明的前提下予以合理支持,引导行业向优质服务方向发展。

三是强化技术创新激励,培育文旅领域新质生产力。加大文旅科技研发支持力度,对虚拟现实导览、智能行程规划、数字内容生产等研发投入给予政策激励,引导企业持续提升研发能力,并将技术成果向中小商家开放共享。推动新技术应用场景试点,支持平台与景区联合开展数字孪生景区、AI导游、智慧客服等试点,形成可复制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带动传统文旅业态升级。促进跨境服务标准创新,在保障数据安全和合规前提下,推动跨境旅游服务标准对接,研究建立跨境数据合规便利机制,对通过安全评估的平台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贸易效率。

四是构建协同治理与信用导向的发展机制。探索开展“监管沙盒”试点,建立明确的风险边界与退出机制,形成可复制的创新治理模式;强化信用治理,柔性调整监管政策,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健全信用修复与沟通机制。

光明网数字化频道&网络安全频道出品

“网络强国·百人谈”更多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