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师、跳大神”列入非遗引争议:是鼓励“迷信登堂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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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壮族巫师(师公)主持,通过跳神、念咒、祭祀等仪式,达到驱邪避灾、祈福纳祥、保境安民的活动——“钦州跳岭头”,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59号 Ⅹ-85)。

这份来自国家层面对壮族传统文化的认可,在壮乡大地却也引发了不少争议。

不少壮族乡亲心里打了问号:这老辈人传下来的祭祀仪式,是不是就是旁人说的“迷信”?把它列入非遗,是不是等于国家认可了迷信?这和咱们一直说的反对迷信、相信科学是不是相矛盾?

甚至还有人担心,会不会有些人借着“非遗”的名头,行装神弄鬼装神弄鬼之实,搅乱了村寨的生活?

这些争议,说到底是没分清咱们壮家的祭祀仪式到底是“民间俗信”还是“封建迷信”,也不了解非遗保护到底在护什么、禁什么。

人们争议的核心,莫过于很多人把壮族巫师祭祀仪式和“迷信”画了等号,觉得二者就是一回事,把这种仪式入非遗,就是“迷信登堂入室”。

这样的想法,其实是把概念弄混了,既没看清祭祀仪式的本质,也没弄明白什么是真正该反对的迷信。

在壮乡的山水间,咱们的布麽、师公主持的祭祀、驱邪、祈福仪式,是祖祖辈辈伴着稻作农耕、村寨生活慢慢沉淀下来的民间俗信,是刻在壮族人骨子里的文化习惯,和那些被人人喊打的封建迷信,有着天壤之别。

咱们先说说什么是该坚决反对的迷信。真正的封建迷信,核心是借着神鬼之说骗财害人、扰乱生活,是让人放弃科学、盲目跟从的歪门邪道。

比如有人装成“巫师”,借着“驱邪治病”的名头,让生病的乡亲放弃吃药打针,光靠烧纸念咒治病,最后耽误了病情;还有人借着“祈福消灾”的名义,向乡亲们索要高额钱财,这些行为,既坑了咱们壮家人的腰包,又害了人,是人人唾弃的,也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

而咱们传承千百年的巫师祭祀仪式,从来不是这样的。如在广西的河池、百色、崇左的壮族村寨里,布麽、师公是村寨里的文化人,他们熟稔古壮字,传唱着《布洛陀》创世史诗,记得住壮族的族群历史和农耕智慧;祭祀仪式多在蚂拐节、尝新节这些传统节庆,或是村寨祈福、添丁纳祥的重要时刻举办,自愿参与、从不强迫,没有漫天要价,更不会让人放弃科学。

再祭祀仪式中的铜鼓声响里,是对天地自然的敬畏;师公的吟唱里,是对风调雨顺、村寨平安的期盼;仪式的规矩里,是壮家人尊老爱幼、和睦邻里的处世哲学。这就像咱们清明祭祖、中秋团圆,是表达情感、凝聚族群的方式,是民俗,是文化,哪里是什么迷信?把这样的民族传统和骗财害人的迷信混为一谈,才是真正误解了咱们的老传统。

更有人担心,祭祀仪式入非遗后,会让村村寨寨都开始大办仪式,到处敲锣打鼓“闹腾”,甚至让一些不伦不类的“巫师”冒出来,借着非遗的名头搞歪门邪道,让迷信之风卷土重来。

这份担忧,其实是没看清非遗保护的真实模样——非遗保护从来不是让老仪式原封不动地“复古”,更不是放任其无底线泛滥,而是有规范、有边界、有取舍的活态传承,这些担忧,恰恰是非遗保护过程中官方和传承人重点防范的问题。

巫师祭祀仪式能入选非遗,不是因为它的“神秘色彩”,而是因为它是一套完整的壮族文化体系,里面藏着太多咱们民族的文化瑰宝。

如仪式里的古壮语吟唱,是壮族珍贵的口头文学;师公的罡步、傩舞,是壮族独有的传统舞蹈;铜鼓、师刀、傩面的制作工艺,是咱们代代相传的传统技艺;甚至仪式中对自然的敬畏、对村寨的守护,都藏着骆越文化的血脉,是咱们壮族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标识。

非遗保护护的,正是这些实实在在的文化技艺和民族记忆,而不是所谓的“超自然力量”。在实际的保护中,各地都有明确的规矩:只认可有完整传承谱系、真正掌握核心技艺的布麽、师公作为非遗传承人,那些半路出家、装神弄鬼的“假巫师”,从来都不被非遗保护认可;仪式的举办也有严格的场景限定,只在传统节庆、村寨文化活动等特定时刻开展,要求简办、文明办,不能深夜敲锣打鼓扰民,不能占用公共区域强迫村民参与;更重要的是,非遗保护明确要求“去糟粕、取精华”,剔除仪式里那些不科学、不必要的神秘化环节,保留文化内核,坚决禁止任何人借着非遗的名头骗财害人、宣扬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