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文化和旅游局、各会员单位及全区文旅商品企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旅游业全面发展,丰富旅游新业态,抢抓发展机遇,实现增就业、扩内需、促消费的目标,认真落实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2026年文化和旅游资源开发工作要点》,推进城市礼物特色化、品牌化、体系化发展,建设完善“内蒙古礼物”特色旅游商品品牌,同时推动内蒙古特色旅游商品创新开发,持续丰富旅游商品供给,提升产业附加值,树立旅游品牌形象,满足游客多样化、个性化需求,促进文旅新质生产力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6年工作计划,自治区旅游协会拟开展2026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内蒙古选拔赛暨“内蒙古礼物”授权选拔活动(以下简称活动),活动选拔出来的优秀商品将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2026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暂定2026年9月中下旬举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内蒙古师范大学设计学院
协办单位: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
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主要面向文化和旅游商品企业、创意设计团体、创意设计工作室及设计师个人,报名参加本次活动的单位统称为“参赛单位”。参赛单位务必持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证书。
时间安排
活动起止时间:2026年3月开始,2026年12月底结束。赛程包括征集宣贯、评审阶段、颁奖及转化推广三个阶段。
(一)征集宣贯暨培训阶段:2026年3月1日—4月20日,参赛单位按要求填报相关材料提交至注册所在地盟市文化和旅游局,由盟市文旅局汇总后提交至自治区旅游协会。赛前,我们还将邀请国赛专家对企业开展赛前培训,具体安排通过“内蒙古旅游协会”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报送内容:①3张以上的实物照片,格式JPG或PNG,分辨率不低于300dpi;②文字商标注册证照片;③参赛商品报名表(附件2);④参赛商品知识产权声明书(附件3);⑤盟市文旅局填写推荐汇总表(附件4)并加盖公章。以上所有材料统一打包成压缩包报送至活动指定邮箱nmglyxh@163.com。
(二)评审阶段:2026年4月25日—5月15日,自治区旅游协会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并形成初审结果名单,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安排通过初审的商品邮寄至活动临时仓库,并专门安排1至2名工作人员在规定时间到临时仓库接收和退还参赛商品。(临时仓库的地址和邮寄时间将于初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三)颁奖及转化推广阶段:2024年6月—12月
颁奖仪式拟定于6月,地点待定;同期与“创意内蒙古”文化创意设计大赛合并进行展示展览,举办校企就业对接会和品牌供需见面会等配套活动。
报送数量
每个盟市推荐上报的每类参赛商品不超过5件套,30类总数不超过130件套。在历届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组织开展的旅游商品大赛或品牌授权活动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商品不得参赛。
参赛商品类别
参赛商品将分为四大板块30个类别进行比赛,具体释义见附件1:
(一)文化生活板块
第一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陶瓷和玻璃类
第二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金属品和石质品类
第三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竹木品类
第四类:旅游文化创意日用化工合成品和枕类
第五类:旅游文创香品类
第六类:旅游纪念品类
第七类:旅游传统工艺品和现代工艺品类
第八类:旅游文创学习用品和文化研学用品类
(二)科技生活板块
第九类:旅游日用灯具类
第十类:旅游小型电子和电器类
第十一类:个人小型旅游装备类
(三)时尚生活板块
第十二类:旅游服饰类
第十三类:旅游围巾类
第十四类:旅游家居纺织品类
第十五类:旅游箱和包类
第十六类:旅游鞋和帽类
第十七类:旅游美妆护肤和个护清洁类
第十八类:旅游首饰类
第十九类:旅游玩具、潮玩和宠物用品类
(四)特产生活板块
第二十类:旅游休闲食品类
第二十一类:旅游方便食品类
第二十二类:旅游佐餐食品类
第二十三类:旅游酱和腐乳类
第二十四类:旅游调味品类
第二十五类:旅游茶品类
第二十六类:旅游冲调品类
第二十七类:旅游水饮品类
第二十八类:旅游烈酒类
第二十九类:旅游低度酒和微度酒类
第三十类:代酒类
报送要求
1.本次活动报送的参赛商品应符合主题要求,主要强调创意设计在文化传承中的作用,鼓励参赛商品通过现代设计展现内蒙古的独特魅力,是能体现内蒙古各地文化、创意、设计、技能以及新兴技艺等方面的精品,具有自主品牌并且已经在市场上销售的、符合参赛要求的实物类商品。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度等特性。
2.参赛商品不包括内容:烟(如:香烟,电子烟等),药品(如: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及制品〈药食同源的除外>药酒等),医疗器械以及有且仅有外国文字的书画、字画类。
注意:名称中有“盲盒”字眼的参赛商品,请在参赛商品名称中必须准确体现盲盒参赛商品的具体内容。
3.各盟市推荐选送的参赛商品须具有自有的文字商标,参赛单位要保证参赛商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知识产权责任由参赛单位负责。
4.商标名称和商品名称不要重复填写。
6.技术要求:食品类、茶品类、饮品类、调味品类等商品需提供相关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国家规定需强制生产认证的其他类别的商品也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如3C认证目录内的电子电器类商品需要提供3C证书复印件。
7.特产生活板块参赛商品仅限开袋即食类型,对于需二次烹饪(如蒸煮、煎炒等)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等无法直接食用的食物,均不符合参赛条件,不予接收报名。
8.报名后,符合参赛条件规则的商品所有者应同意参加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的“创意内蒙古”系列活动展示及相关宣传推荐活动,活动结果名单、图片刊登在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公众号及相关印刷的名录上。
9.本次活动免收报名费、裁审费和展示费,符合参赛的商品(除旅游美妆护肤、个护清洁类、特产生活板块各类商品因裁审时消耗的外),在活动展示后,均退还参赛单位。往返邮费由参赛单位自行承担。
裁审方式及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将邀请国内旅游商品知名专家对参赛商品进行材料初审和现场评审。经严格遴选后,最终确定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及组织奖等荣誉归属。
金奖:20个。
银奖:30个。
铜奖:50个。
所有入围参赛商品均将获得2026年“内蒙古礼物”商品授权证书,使用“内蒙古礼物”标识,并有机会代表内蒙古参加2026年中国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征集宣传与成果推广
(一)征集宣传
1.活动内容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内蒙古师范大学公众号及官方抖音号以及相关媒体上广泛宣传告知。
2.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要组织力量在赛前、赛中、赛后等环节,有针对性地对参赛单位进行文件解读、材料评估、沟通辅导、宣传推广,旨在挖掘更多优质文旅商品参赛。
(二)成果推广
1.最终获奖结果通过颁奖典礼发布,并将在“创意内蒙古”系列活动期间进行展示展览及销售。同期举办“内蒙古礼物”品牌供需见面会和校企就业对接会,组织获奖产品、文创设计机构、生产企业、实体店经销商、电商直播机构、高校毕业生等举办对接活动,促进设计成果与市场有效衔接,实现文创产业设计、生产、销售、投资全链条发展。
2.活动结束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将印发《2026年“内蒙古礼物”名录》,并在相关媒体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公众号及有关媒体上公布比赛获奖名单,为入围商品单独制作宣传链接。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魏玮
联系邮箱:nmglyxh@163.com
附件1:参赛商品类别及释义
附件2:参赛商品报名表
附件3:知识产权声明(加盖公章)
附件4:推荐汇总表
附件5:各盟市文化和旅游局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协会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