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临夏文旅
为进一步丰富临夏州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供给,大力宣传临夏厚重的历史人文和旅游资源,创作、研发、生产具有临夏元素、文化特点和艺术韵味的文创产品和旅游商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文创产品。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赛名称
“花儿临夏·河州游礼”——“兰州银行杯”2024年临夏州文创产品设计大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临夏州委宣传部
临夏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协办单位
临夏州融媒体中心
各县(市)委宣传部
各县(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临夏州河湟文化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临夏州彩陶馆(州博物馆)
赞助单位
兰州银行临夏分行
三、比赛时间
宣传征集:自发布之日—2025年1月10日24时止
初审筛选:2025年1月13日—1月17日
专家评审: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
网络投票:2025年2月10日—2月14日
终审确定及公示:2025年2月17日—2月21日终审,2025年2月底发布获奖公示。
四、参赛范围
本次大赛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无年龄、行业、地域限制,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五、作品范围与要求
(一)作品范围
具有临夏地域文化特色的实物类和设计类旅游文创产品,作品可以是单品,也可以是组合套装产品。包括适合游客购买留念或赠送的旅游纪念主题类、体现临夏地方特色和文化符号的传统手工艺品类、突出地域风味和文化背景的食品与饮品设计包装类、融入临夏文化美学元素的生活用品家居装饰类及传播临夏故事的艺术衍生主题类产品等。
(二)作品要求
1.蕴含临夏文化。参赛作品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临夏州厚重的历史文化和文化旅游资源的独特魅力,突出“花儿临夏·河州游礼”主题。
2.具有独特创意。参赛作品应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实用性。
3.适合商业开发。参赛作品须贴近市场、贴近生活、便于携带、生态环保,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开发利用和推广销售,能规模化生产。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旅游纪念品、饰品、艺术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文博产品等。
4.体现原创精神。参赛作品均须为原创或新创,以及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并无抄袭仿冒或者已与有关单位和个人合作并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个人(或单位)选送作品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5.主办方拥有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在旅游文化商品设计、各类宣传、展览、媒体报道等活动中使用,不另外支付报酬。有市场性的创意设计类获奖作品,推荐与有关企业购买知识产权,批量生产和销售,尽快将作品转化成旅游商品推向市场。
六、参赛方式
(一)自主报名
规范填写作品相关信息,应包含作品名称、尺寸规格、制作材质、市场定位、创意说明及作者信息等。
(二)提交资料
1.须统一提交PDF或PPT格式的设计方案,方案内容建议编辑顺序为:项目创意来源、设计说明、作品展示(效果图、展开图、平面图)并注明内外结构,整体、局部或组合效果,规格、尺寸、材质、关键制作工艺等内容并包含产品的包装设计,同时附800字以内的设计理念等说明文字。能提供实物样品的,或能提供完善的一整套形象视觉系统、故事设定的,可作加分项。
2.图纸或照片背景不得添加任何元素标记,不得标注单位、姓名等信息,参赛提交的设计作品,要包含整体效果图、关键细节图、结构示意图、外观尺寸图及三视图等,注明作品尺寸与材质,系列作品请注明各单件作品的尺寸、材质等信息。提交的实物作品,邮寄外包装要坚固,便于搬运,并标注参赛字样。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联系方式
地 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5楼522室
电 话:0930-6221265
邮 箱:lxzwljcyxmk@163.com
七、评选程序及标准
(一)评选程序
1.初审筛选:大赛工作组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初步筛选,淘汰不符合要求或明显不符合主题的作品。
2.专家评审:通过初审入围的作品会由旅游、文化、设计、工艺、美术、营销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排名。
3.网络投票:通过专家复审的作品将发布到“临夏文旅”、“临夏州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投票环节。
4.终审确定:综合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排名,最终获奖名单由大赛组委会确定,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对获奖作品进行奖励、颁发获奖证书。
(二)评选标准
根据本次旅游文创产品设计大赛主题,参赛作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鉴打分:
地域性:主题突出,有丰富的文化内涵,充分体现临夏地域文化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特点和特征。
创新性:产品设计创意新颖、独特,易被旅游者接受,技艺或品种独创。传统工艺推陈出新,新技术得到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实用性: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寓用于乐、设计合理、美观实用、便于携带。
工艺性:工艺精良、制作精美、用材合理、绿色环保、适宜量产。
市场性:能够批量生产或完成市场转化,具有市场潜力。
示范性:注重传统与现代、文化与科技、纪念性与实用性的结合,能够引导特色文化旅游商品的消费取向和流行趋势。
便携性:必须体现“小、轻、快、灵”的特性,易于携带易于保管。
本次大赛对徇私舞弊、破坏比赛公平和公正以及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准属实后,一律追责。
八、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一等奖1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3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6名,授予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8名,授予荣誉证书。
注:如无满意作品,奖项可空置。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所有作品(包括设计方案、文字材料、样品、照片等)一经参赛一律不再退还。
(二)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出现任何与参赛人员姓名、单位相关的文字、图案、标记及其他与设计无关的符号,不符合规定者将被视为无效作品,取消参赛资格。
(三)参赛者须保证参赛作品无法律纠纷,如参赛者有使用、剽窃他人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或涉及版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主办单位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如已发放奖金也将原额追回。
(四)参赛者拥有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主办方拥有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开展示、结集出版和其他形式的非商业用途推广、宣传、展览及其必要的复制等权利。主办方享有优先进行组织成果转化和产品交易、优先获得知识产权受让的权利。
(五)参赛者应全面了解本次大赛规则,凡提交参赛作品,视同已全面了解并接受大赛规则,自愿受其约束。
(六)主办方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