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源新华社
湖北日报评论员 张双双
全国人大代表孙光芝建议,将“不得强迫游客购物”明确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通过更细化、更刚性的法律条文,整治旅游行业久治不愈的“老毛病”。
游客出门游玩,顺路买些当地特产、特色纪念品,本是情理之中的事,既能留作纪念,也能带动地方消费;可一旦变成强迫购物、硬性摊派,性质就变了味,不仅侵犯游客自主消费权,更透支游客信任,败坏旅游市场风气。
强迫购物往往出现在一些所谓的“低价团”。表面上团费远低于成本价,给游客让利,实则是挖好的“消费陷阱”。通常是组团社靠低价招揽游客,再将客源转交给地接社,地接社无力承担交通、住宿、门票等基础成本,便把盈利希望压在游客购物返利上,强迫进店、强制消费、拖延行程逼单等操作,成了这类团队的潜规则。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早已明确,游客有权自主选择旅游服务,拒绝强制交易,可强迫购物、低价团等乱象依旧屡禁不止。主要是背后利益链条根深蒂固、违法成本过低,再加上线上揽客分散、异地维权流程烦琐,让部分不良商家有恃无恐。说到底,这是“吃饭砸锅”,砸的是整个旅游行业的饭碗,更是砸了地方文旅形象的招牌。
这些年,我国旅游业发展势头强劲,“市场蛋糕”越做越大。2013年至2025年,游客出游总花费年均增速保持在6%左右,市场规模从2.95万亿元增至6.36万亿元,旅游行业正在成为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可越是行业兴旺,越容不得歪风邪气,往“蛋糕”里掺沙子,只会让游客吃得硌牙、看得心寒,最终拖累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旅游经济,打的是市场牌,吃的是口碑饭。想要守住口碑、规范市场,离不开法治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监管,细化导游、领队等从业禁令,严禁兜售物品、通过购物和自费项目拿回扣、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同时加码罚则、提高违法成本,让法律条文更有震慑力。把规矩立起来、红线划出来、惩戒严起来,才能斩断强迫购物的利益黑手,让游客安心出游、放心消费。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