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通报2起旅游“陷阱”,并为游客支招避免“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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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

3月11日,在淮南市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该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曝光了2起旅行社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的案件,并为游客支招避免“踩坑”。

淮南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马学根介绍,2025年3月28日,高某与朋友在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花费2700元报名参加青甘大环线旅游活动,但签订的旅游合同线路与当时询问线路不一致,要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人员介入督促旅行社进行相应赔偿。执法人员核查案件,发现旅游行程单与已经签订的电子旅游合同行程存在较为明显的差异,确认高某投诉问题属实。经过调解,旅行社退还高某等2人费用合计1736元。由于淮南某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行为,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964元,罚款5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员另案处理,处罚款2000元处罚。

另一起案件是,黄女士投诉其通过同村熟人赵某等人报名参加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山东旅游活动。期间,山东地接导游人员诱导黄女士通过手机扫码消费了5000多元购买翡翠产品。黄女士请求执法部门协助退款。执法人员调取了黄女士当天的旅游合同及业务确认件,发现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在此趟旅游行程及旅游合同中存在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对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处以罚款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4290元的处罚,对直接责任人员另案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淮南某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协助退还黄女士购物折损费用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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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梳理“五要五不要”,帮助游客避免“踩坑”

随着天气转暖,旅游市场逐渐进入旺季,不少市民都在规划出游。为帮助游客避免“踩坑”,保障自身权益,结合近年来的投诉热点和日常监管情况,马学根还在新闻发布会上支招,用梳理的

“五要五不要”

旅游消费指引,帮助大家擦亮眼睛、放心出游。

1、要选择正规经营主体,不要轻信“低价游”噱头。

报名参团时,请务必查看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优先选择信誉好、口碑佳的正规旅行社。对于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平台推送的“不合理低价游”、“零团费”、“负地接”等产品,要格外警惕——这些往往暗藏着强制购物、行程缩水、增加自费项目等陷阱。请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团,大概率是“购物团”或“套路团”。

2、要签订规范旅游合同,不要相信口头承诺。

无论是一日游还是长线游,出行前都必须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并要求旅行社提供出团通知书及行程单。要仔细阅读合同每一项条款,特别是行程安排、住宿标准、用餐标准、是否有购物店及购物次数、是否有自费项目等关键信息。对于旅行社工作人员口头承诺的“全程零自费”、“纯玩无购物”等内容,一定要写入合同,否则口头承诺难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3、要明确行程和退改规则,不要忽略细节条款。

委托旅行社预订机票、酒店、门票时,除了价格,更要重点关注退改签规则。很多特价产品标注“不可退改”或“限时取消”,一旦行程有变可能面临较大损失。建议在行程确定后再下单,或选择有“退订险”的产品。同时,要留意行程单中是否有模糊表述,比如“准五星”、“同级酒店”、“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行程”等,必要时可要求旅行社明确具体酒店名称或备选方案。

4、要理性购物消费,不要冲动跟风。

在景区或导游带去的购物点购物时,要保持理性。对于玉石、中药材、乳胶床垫等高价值商品,务必索要正规发票,并核对商品材质、产地、含量等信息是否与宣传一致。遇到“老乡店”、“专家讲座”等套路,要提高警惕,切勿被“限时优惠”、“最后几件”等话术冲昏头脑。如遇强制或诱骗购物,可现场录音录像,并立即拨打投诉电话。

5、要保留消费凭证,不要放弃维权。

妥善保管好合同、发票、收据、行程单、支付记录、聊天记录、旅游宣传页面截图等所有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这些都是维权的重要证据。如果在旅游过程中权益受损,可先与旅行社或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及时拨打 12345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消委会或文旅部门投诉。我们将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大皖新闻记者 张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