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办法 自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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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3月11日消息,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布《旅游景区(景点)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法明确了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的定价管理机制,同时对价格优惠、明码标价等作出规定。

据了解,办法将景区价格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类,其中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配套交通服务等实行政府定价,非公共资源景区价格由市场调节。实行政府定价的景区需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给予优惠,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每3年将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评估。

办法还要求景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不得捆绑销售、价外加价或区别本地外地游客设置差别化门票,同时鼓励景区扩大优惠范围、出台临时降价等促销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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